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洪雷先生召集,于 2014 年 9 月 9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 知,于 2014 年 9 月 12 日上午 11: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洪雷 先生主持,采取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以举手表决和传真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现场举手表决和传真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内部问责制度>的议案》 此项议案以 3 票赞同, 0 票反对, 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 年 9 月 12 日
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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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4-0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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