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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收购海德堡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印后包装资产业务等交易并签订意向声明书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4-07-25
                   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收购海德堡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印后包装资产业务等
                    交易并签订意向声明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意向声明书》是交易双方关于标的公司印后资产相关业务转让的意向性文
件,需要经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后再协商签订正式协
议。
    一、交易概述
    为实现公司专业化、产业化和国际化发展战略,进一步增强整体实力,提高
持续盈利能力,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荣”或“公司”)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与德国海德堡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海德堡”)于 2014 年 7 月 25 日签署《意向声明书》,《意向声明书》约
定的交易(“拟议交易”)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拟收购有关于海德堡目前经营的高端模切机和糊盒机的相关有形、
无形资产和业务(“海德堡印后包装资产”)。交易总金额为 25,000,000 欧元。
    2、针对于公司生产的部分产品(待双方最终商定),双方拟签署一项分销协
议,由海德堡在除中国和日本以外的其他区域排他性代理销售该等产品,并提供
相应的售后服务。
    3、公司拟在中国新设一家公司(“中国生产公司”),并在其后适当的时机
将中国生产公司的少数股权出售给海德堡,中国生产公司拟生产用于生产海德堡
高端印刷机零部件及公司自有高端产品零部件。
    上述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
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同意的审核意见。《意向声明书》为双方签署的意向性文
件,除涉及保密、排他、管辖法律及争议解决的相关条款外,其他部分对双方不
具有法律约束力;关于拟议交易的正式协议尚需双方进一步论证和商议,签订的
正式协议需以获得公司董事会或/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作为生效条件。《意向声明
书》约定的拟议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海德堡机械股份有限公司(Heidelberger Druckmaschinen AG),一家在德
国法律下设立和存续的公司,注册办公地在 Kurfursten-Anlage 52-60, 69115,
Heidelberg,是世界上最大的单张纸胶印机制造商,全球最大的成套印刷设备生
产商和印刷媒体业首屈一指的解决方案供应商,也是印刷媒体业迄今为止唯一的
一家一体化解决方案供应商。
    单张纸胶印工艺的整个生产流程与价值链、服务和耗材业务是海德堡产品的
核心。海德堡单张纸胶印设备的幅面规格涵盖了多种多样的实用选择。除了印刷
设备之外,海德堡公司的产品还包括印前制版设备、印后加工设备(如切纸机、
折页机、骑马订书机、无线胶订机、模切机、糊盒机等)以及能将所有印刷生产
步骤整合起来的软件系列、工作流程等。在国际经济合作与开发组织的主要工业
化国家市场上,海德堡公司始终是市场上的领军人物。到目前为止,海德堡公司
在全球设有研发与生产基地,还有约 250 个销售分支机构,向全球 20 多万用户
提供服务。无论是从产量、销售收入、市场占有率,还是从产品技术含量、企业
发展速度以及取得的社会效益来看,海德堡都是当之无愧的印刷工业领导者。
    三、《意向声明书》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标的
    1、长荣同意收购海德堡印后包装资产,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交易总
金额为 25,000,000 欧元。相关具体内容和转让方式将在正式协议中列明。
    长荣将进一步对上述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实施尽职调查(“尽职调查”),
用以最终确定海德堡印后包装资产的具体类别、权属、是否存在重大争议、诉讼
或仲裁等情况,并评估海德堡印后包装资产的最终价值。海德堡印后包装资产的
购买价款支付方式及细节将由双方在正式协议中确定。
    2、由长荣生产的特定型号的模切机以及糊盒机及双方约定的其他产品,将
由海德堡的销售和服务团队在除中国和日本外的全球市场独家销售,并向客户提
供与该等模切机和糊盒机有关的培训、维护及维修服务。相关条款细节将由双方
在正式经销协议中确定。
    3、长荣将在中国设立一家中国生产公司,长荣在该公司设立后的适当时间
内向海德堡出售该公司的少数股权。该等股权的比例将由双方考虑中国生产公司
的投资规模、收入和盈利预测后协商确定。该中国生产公司以生产用于海德堡高
端印刷机零部件及公司自有高端产品零部件。
    (二)排他
    双方同意,在《意向声明书》签署之后的 90 个日历日内,海德堡应就海德
堡印后包装资产与公司进行独家谈判。
    (三)效力
    《意向声明书》为双方签署的意向性文件,除涉及保密、排他、管辖法律及
争议解决的相关条款外,其他部分对双方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四)终止
    《意向声明书》应自动终止于(1)正式协议的签署日期或 2014 年 9 月 30 日
(以较早者为准),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及(2)经双方书面同意的或者由一方以书
面形式提前 30 个日历日通知另一方终止的任何时间。
    四、交易涉及的其他安排
    上述交易将会在交易双方各自履行有关审批及其他程序后,针对交易所涉及
的不同内容分别签订正式协议。
    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海德堡充分认同长荣在包装印后设备的技术能力和地位,双方拟结成长
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并强化其市场地位。双方将给客户提供性价比最高、最有
竞争力的产品和服务。
    2、通过本项交易,公司现有印后产品结构和核心竞争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公司将获得海德堡模切机、糊盒机设备的相关研发成果和制造工艺技术等,有利
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印后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3、公司与海德堡签订排他性分销协议后,海德堡将通过其全球网点进一步
提升公司相关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品牌影响力,能极大地促进公司海外市场开拓
及产品销售,对公司进一步增加销售收入产生积极的影响,是实现公司国际化发
展的重要举措。
    4、公司与海德堡成立合资公司,可以进一步拓展延伸产品链,提升加工工
艺和技术水平,提升公司产品品质,提高盈利能力,符合公司产业化的发展战略
和股东利益。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发布相关公告。由于上述交易尚未签署正
式协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7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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