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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士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8-13

证券代码:300193 证券简称:佳士科技 公告编号:2018-041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8月11日16:30在深圳市坪山区佳士工业园佳士厅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8月8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潘磊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部分监事和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该部分回购的股份将用作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或减少注册资本,具体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实施方式。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及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逐项审议。

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配合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办理回购各种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宜:

(1)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方式、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3)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4)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5)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为进一步深化、完善公司经营管理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和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全体员工的凝聚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长远的发展。

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及相关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关联董事潘磊、夏如意回避表决本议案,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为规范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拟定了《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及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关联董事潘磊、夏如意回避表决本议案,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负责审议和修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拟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协议文件,取消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3)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涉证券、资金账户相关手续以及标的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确定或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资金托管机构,并签署相关协议(如有);

(6)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7)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关联董事潘磊、夏如意回避表决本议案,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由于王英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经董事会提名,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增补罗卫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罗卫红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关于增补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由于王英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同意增补罗卫红先生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罗卫红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本议案及表决结果在《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决定于2018年8月29日(星期三)下午15:00在深圳市坪山区佳士工业园佳士厅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8月11日

附件:罗卫红先生简历

罗卫红:男,1966年生,高级工程师,华南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在焊接以及电焊机制造相关领域从业20余年,历任宁波飞马特切割焊接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工程部电气主任、广东欧仕格焊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杭州凯尔达电焊机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深圳市首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佳士精密工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公司副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罗卫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4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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