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 容不 存 在 虚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述 或 者重 大 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5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8年12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的议案》:决定取消《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并不再将该议案提交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原股东大会有关情况1、股东大会召开届次: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8年12月20日(星期四)上午10:00 开始4、会议召开及投票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5、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12月13日6、会议审议事项(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3)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4)审议《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5)审议《关于公司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二、取消议案的情况说明1、取消的议案的基本情况公司于2018年12月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根据该议案,公司拟将2018年8月9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中的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
调整,由原计划“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变更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具体内容见公司2018年12月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取消议案的原因根据有关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综合考虑有关投资者建议及公司实际情况,经董事会慎重考虑, 2018年12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的议案》:决定取消《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并不再将该议案提交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即有关回购股份的用途不再做变更,仍为减少注册资本。
三、取消议案后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除取消个别议案外,公司2018年12月5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其他事项均不变,取消议案后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如下:
1、股东大会召开届次: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8年12月20日(星期四)上午10:00 开始。
4、会议召开及投票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 年12月13日。
6、会议审议事项(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3)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4)审议《关于公司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上述股东大会通知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取消议案后)》。
特此公告
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