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神农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1、会议时间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8月29日上午9:00。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8月28日--2018年8月29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8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
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8月28日下午15:
00 至2018年8月29日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紫荆路2-1号紫荆信息公寓26A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培劲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股东人数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名,代表股份194,703,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14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共2名,代表股份
142,675,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33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名,代表股份52,027,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808%。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关联自然人购买子公司种子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52,193,700股同意,5,8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现场及网络)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9%。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99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97%;反对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0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公司控股股东黄培劲先生,所持公司股份142,504,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164%,作为关联股东,回避对该项议案的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廖春兰、沈超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南神农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南神农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