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永清环保: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1-30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1月30日(星期五)下午14:30(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1月29日下午15:00至2018年11月30日下午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29日下午15:00-2018年11月3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湖南长沙国家生物医药园(319国道旁)公司会议室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马铭锋因公出差,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推举董事申晓东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4、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8年11月30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计11人,代表股份数418,071,90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4.4956%。其中,参加本次股

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数80,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0124%;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调整提款计划后的银行借款继续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413,441,70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3%;反对40,200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7%;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关联方股东回避表决,回避表决4,590,000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0621%;反对4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9.93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418,031,70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4 %;反对40,200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0621%;反对4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9.93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2、律师姓名:黄靖珂 达代炎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