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津市集镇污水处理和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及毛里湖生态治理
PPP 项目中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 年 2 月 9 日,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清环
保”收到中标通知书,公司和湖南永清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清水务”)、
湖南子宏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宏生态”)组成联合体(其中,
永清水务为联合体牵头人),中标“津市集镇污水处理和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及毛
里湖生态治理 PPP 项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标项目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津市集镇污水处理和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及毛里湖生态治理 PPP
项目。
2、项目实施机构:津市市环境保护局。
3、项目总投资:项目拟定总投资为 35000 万元。
4、项目内容和范围:毛里湖退塘还湖工程、水面垃圾及漂浮物打捞工程、
环湖禁养区畜禽养殖关停后治理工程、小溪沟生态拦截工程一期(原李家铺乡)、
入湖河口湿地缓冲带建设工程,大溪水河生态拦截工程(三期)、小溪沟生态拦
截工程(二期),集镇垃圾分类体系建设项目。
5、项目实施模式:津市市政府授权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选社会资本共同出
资成立项目公司,授权津市市环保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订 PPP
项目合同,通过签署 PPP 项目合同,授予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内设计、投融资、建
设、运营维护本项目并取得合理收益的权利,在合作期限届满后向政府指定机构
无偿移交项目资产。本项目拟采用“TOT+ROT”的模式进行运作。
6、项目公司
由津市政府指定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按照 20%:80%的股权比例
组建项目公司。
7、合作期限:30 年(含 2 年建设期,28 年运营期)
8、项目回报机制:本项目为可行性缺口补助回报机制 。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项目实施机构为津市市环境保护局,其为津市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公司未与其发生业务往来。
三、联合体基本情况及分工
1、联合体成员基本情况
(1)湖南永清水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 年 9 月 17 日
法定代表人:王有为
注册资本:捌仟万元整
单位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火炬城 MO 组团北二楼
经营范围:水污染治理;环保工程设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工程总承包服
务;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工程设计服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收集、贮存、处
理、处置生活污泥(限分支机构);天然水收集与分配;水文服务;污水处理及
其再生利用;直饮水的生产;饮用水供水;环境技术咨询服务;水处理设备制造;
环保设备销售;以自有资产进行环境污染治理项目投资。
股权结构为:
认缴出资额
股 东 持股比例
(万元)
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81.99%
新余永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76%
陈慧慧 10.00%
周双红 1.25%
合 计 100%
永清水务为公司控股股东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
公司,因此,永清水务为公司关联方。
(2)湖南子宏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 年 1 月 18 日
注册资金:贰仟伍佰捌拾陆万
法定代表人姓名:张子云
单位地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螺丝塘路 1 号德普五和企业园 5 栋 104 室
经营范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咨询、设计、施工及运营;水污染治理;土壤
修复;固体废物治理;环保设备设计、开发;生态保护及环境治理业务服务;环
保技术推广服务;环保行业信息服务及数据分析处理服务;育苗基质的生产;自
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
技术除外;环保设备、育苗基质、树、竹、草的销售。
股权结构为:
股 东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湖南子宏投资有限公司 75% 1939.5
柳春华 10% 258.6
长沙长瑞环境管理咨询 10% 258.6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许茜 5% 129.3
合 计 100%
公司与子宏生态不存在关联关系。
2、联合体分工
(1)联合体牵头方湖南永清水务有限公司总体负责整个项目的设计,承担
整个项目除集镇垃圾分类建设项目外所有项目的建设、投融资、运营及移交,以
及项目实施的策划及组织管理工作。
(2)联合体成员一湖南子宏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协助牵头方完成
整个项目除集镇垃圾分类建设项目外所有项目的建设、部分投融资、运营及移交
任务。
(3)联合体成员二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中集镇垃圾分类建
设项目的建设、投融资、运营、移交。
四、对公司的影响
项目预估总投资为 35000 万元,公司本次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该项目,公司
具体负责的项目工程金额取决于项目公司、公司及联合体签署的建设合同。如签
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后,将为公司业务持续发展提供支持,对公司 2018 年及
今后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五、风险提示
1、公司本次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该项目,公司具体负责的项目工程金额取
决于项目公司、公司及联合体签署的建设相关合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联合体成员之一湖南永清水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下属控股子公司,
属于公司关联方,项目中标后签订相关合同将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相关交
易合同履行相应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3、公司将按规定及时披露该项目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0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