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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环保: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8-09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7 年 7 月 27 日向全体
董事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
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7 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
参与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名。独立董事纪雄辉先生、王争鸣先生
采用通讯方式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刘正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公司
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公司本届董事会现提名刘正军先生、申晓东先生、冯延林先生、刘佳女
士、刘仁和先生、王峰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审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合法有效,被提名
人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对应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
《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
入处罚的情况。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董事的选举表决将采取累积投
票制,对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有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等指
定媒体披露的《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告》)
    二、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湖南永清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张玲女士、袁定江
先生、洪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袁定江先生和洪源先生因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承诺参加最近一次
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经审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合法有效,被提名人
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对应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
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
禁入处罚的情况。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
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对其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对
董事的选举表决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有关内
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媒体披露的《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
事会换届选举公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等公告或
文件)。
       三、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中信银行长沙分行、北京银行长沙分行、中
国银行浏阳支行分别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25,000 万元、10,000 万元、10,000 万元,
授信期限 1 年,该授信将用于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及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业务,本
次银行授信实际发生的贷款额将由湖南永清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内与银行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
文件。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
案》
    1.1 选举刘正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选举申晓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 选举冯延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 选举刘   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 选举刘仁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 选举王 峰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在该议案涉及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审核无异议后)
    2.1 选举张   玲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 选举袁定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 选举洪 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1 选举刘代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2 选举左娟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媒体公布的《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9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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