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永清环保: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公告日期:2017-03-2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提供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清环保”或“公司”)2015 年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永清环保拟
为其全资子公司新余永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余永清”)、衡阳永
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阳永清”)、安仁永清环保资源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安仁永清”)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永清环保于 2017 年 3 月 2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因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新余永清、衡阳永清、安仁永清拟分别向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银支行(以下简称“长沙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
3,000 万元、3,000 万元和 1,000 万元,授信期限为 2 年。该授信由永清环保
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内与
长沙银行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
二、被担保人情况、主要财务指标及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新余永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余永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珠珊镇庄上村
    注册资本:10,00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佳
    成立日期:2012 年 06 月 07 日
    经营范围: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凭资质证书经营);重金属污染防治;新能
源发电;火力发电工程的咨询、设计;总承包服务及投资业务、环境污染治理设
施运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被担保人股权结构
         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合计                           10,000
    (3)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
    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新余永清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           2015 年末/2015 年度      2016 年 9 月末/2016 年 1-9 月
     总资产                   24,791.12                     26,850.60
     净资产                   9,950.99                      10,887.47
    营业收入                      -                         2,145.82
     净利润                     -1.30                        936.51
   注:上述 2015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4)担保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3,000 万元
    保证期间为:2 年
    2、衡阳永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1)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衡阳永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衡阳县樟木乡塔兴村陈大屋组
    注册资本:1200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佳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6 日
    经营范围:新能源发电;大气污染防治工程;重金属污染防治;以自有资金
进行火力发电工程的咨询、设计、总承包服务及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
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环境治理设施运营
及管理。(以上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涉及其他行政审批的凭相关证件经营)。
    (2)被担保人股权结构
         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12,000
         合计                           12,000
    (3)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
    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衡阳永清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           2015 年末/2015 年度      2016 年 9 月末/2016 年 1-9 月
     总资产                   45,461.56                     53,511.12
     净资产                   12,034.07                     12,051.62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31.13                         17.55
    注:上述 2015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4)担保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3,000 万元
    保证期间为:2 年
    3、安仁永清环保资源有限公司
    (1)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仁永清环保资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郴州市安仁县八一中路
    注册资本:300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蔡义
    成立日期:2015 年 03 月 10 日
    经营范围: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土方挖运工程渣土的清运;废
弃物回收、无害化处理以及资源化利用;道路保洁、绿化维护、清洁卫生服务、
固废处理集成相关环保产业(以上经营范围国家禁止经营的除外,涉及行政许可
的经营事项凭本企业有效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
    (2)被担保人股权结构
           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3,000
           合计                         3,000
    (3)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
    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安仁永清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           2015 年末/2015 年度      2016 年 9 月末/2016 年 1-9 月
     总资产                    333.03                       3,454.89
     净资产                    189.19                       1,111.52
    营业收入                   174.68                        428.27
     净利润                     39.19                        122.33
    注:上述 2015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4)担保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1,000 万元
    保证期间为:2 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永清环保于 2015 年 12 月对全资子公司衡阳永清提供 25,000 万元授信额度
提供融资担保,2016 年 6 月对全资子公司衡阳永清向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申
请贷款 6,980 万元提供担保,2016 年 8 月对永清爱能森综合授信 10,000 万元
的担保,加上本次为新余永清、衡阳永清、安仁永清共计综合授信 7,000 万元
提供担保,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 48,98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7.05%。
    除此之外,永清环保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逾期担保等情形。
四、董事会意见
    因经营需要,新余永清、衡阳永清、安仁永清拟分别向长沙银行申请综合授
信人民币 3,000 万元、3,000 万元和 1,000 万元,授信期限为 2 年。董事会认
为,新余永清、衡阳永清、安仁永清是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分别负责拓展公司
在江西新余市、湖南衡阳市和湖南安仁市的相关公司业务,为支持其经营发展提
供融资担保,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同意为新余永清、衡阳永清、安仁永清上述
长沙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所审议的担保事项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
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担保事项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审议程序合法合规,风
险可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我们一致同意上述担保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永清环保为全资子公司新余永清、衡阳永清、安仁
永清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三家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有利于拓展公司在江西新
余市、湖南衡阳市和湖南安仁市的相关业务,符合子公司经营活动需要。被担保
子公司均系永清环保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活动控制力强,此项担保能够有
效控制和防范风险,不会对永清环保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
响。
       永清环保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了本次担保事项,独立董事也发表了同意意见,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保荐
机构对永清环保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因衡阳永清资产负债率大于 70%,该事宜尚需提交永清环保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为全
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刘智博                  邢仁田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3 月 21 日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