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1 证券简称:佐力药业 公告编号:2018-078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3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修订通知》要求,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内容进行了调整,并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修订通知》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
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日期按照《修订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将采用新的财务报表格式。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其对公司的影响(一)变更的主要内容公司根据财政部的上述修订要求,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
2、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5、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
6、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将资产负债表中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
8、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行项目,将利润表中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在该新增的项目中列示;
9、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分别反映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应予费用化的利息支出和企业确认的利息收入。
(二)执行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因执行财政部《修订通知》,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涉及的审批程序(一)董事会意见董事会认为: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文件,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独立董事意见经审核,公司依据《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当期和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