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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达: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0-17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于 2017
年 9 月 30 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管发出了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或“会议“)的通知。本次会
议于 2017 年 10 月 16 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董事付玉霞、晏小平、赵虎林
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全体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
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方海江先生
主持,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题,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
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董事会讨论,推举方海江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投票结果为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董事会讨论,推举付玉霞女士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投票结果为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经董事会讨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赵虎林先生、赵志军先生、方春凤女士三人组成,其中
赵虎林先生为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审计委员会由赵志军先生、赵虎林先生、付玉霞女士三人组成,其中赵志军
先生为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由方海江先生、晏小平先生、李树盛先生、傅晓成先
生、方晓军先生五人组成,其中方海江先生为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三年。
    投票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聘任方海江先生为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三年。
    投票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方春凤女士、郭荣福先生、高华先生为副总经理。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投票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聘任刘海兵先生为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三年。
    投票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刘海兵先生为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三年。
    投票结果为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和
证券事务相关工作,聘任曹要杰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
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投票结果为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16 日
附件:个人简历
    1、方海江先生,1968 年 8 月出生,共产党员,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
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中南大学工学硕士、长江商学院 EMBA,高级经济师,
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长期从事超硬材料及其制品的研发创新,致力于推动超硬
材料行业在工业升级中的应用,拥有多项国家专利。方海江先生为公司主要创始
人,自 1997 年起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
    方海江先生持有公司 134,784,09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8.23%,是公
司实际控制人,与付玉霞女士是夫妻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2、付玉霞女士,1970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
久海外居留权,英国阿伯里斯特维斯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中欧国际商学院 EMBA。
历任公司副总经理兼国际部经理,主要致力于开拓国际市场,对企业的国际化进
程有着深刻的理解和丰富的经验,2003 年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
    付玉霞女士持有公司 34,201,36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7.16%,是公司
实际控制人,与方海江是夫妻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3、傅晓成先生,1963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
久海外居留权,郑州大学 EMBA。2006 年至今担任河南典创市场研究有限公司总
经理。傅晓成先生为公司创始人之一,自 1997 年至今任公司董事。
    傅晓成先生持有公司 16,811,89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52%,与付玉
霞女士是兄妹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
的情形。
    4、方春凤女士,1973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
久海外居留权,大专学历。2002 年进入公司,曾任财务部负责人,现任公司董
事、副总经理。
       方春凤女士持有公司 7,524,197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58%,与方海江
先生是兄妹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
形。
       5、晏小平先生,1968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
海外居留权,湖南大学 MBA、长江商学院 EMBA。曾任通程控股董事会秘书,张家
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美国东方生物技术有
限公司金融总监,深圳市达晨财信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网宿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微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董事,
鼎晖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北京易观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北京北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互动百科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北京晨晖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管理合伙人、CEO。2014 年 11 月至今任本
公司董事。
       晏小平先生持有公司 215,700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6、方晓军先生,1974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
海外居留权,博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讲师、中国石油天然
气集团公司高级主管、国家电力投资集团中电投融和控股资本有限公司风险管理
部副总经理、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首席风险官、国家电投资本控股
有限公司纪检审计与风险管理部总经理、汇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清
水源(北京)投资有限公司总裁,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津
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方晓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7、赵志军先生,1971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
久海外居留权,上海财经大学 EMBA,中欧国际商学院 EMBA,注册会计师。曾任
亚太会计集团高级经理,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审计师,河南羚锐制
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河南羚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董事长,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现任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高级顾问。2014 年 11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
立董事。
    赵志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8、赵虎林先生,1965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
海外居留权,法学硕士。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河
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咨询专家,河南省律师协会发展战略委员会主任,郑州市人民
政府法制咨询专家,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 年 11 月至今任本公司
独立董事。
    赵虎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9、李树盛先生,1965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
海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石油大学副教授,北京海能海特石油科
技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安东石油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北京爱
普聚合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 年 11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李树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10、郭荣福先生,1983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
久海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西安交通大学 MBA。2005 年 9 月进入公司国内营
销部,致力于国内市场的开拓,历任公司销售代表、区域销售经理、部门经理、
中国区营销总监,2011 年 9 月至 2014 年 11 月任公司监事,2016 年起负责公
司事业部运营管理工作,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郭荣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9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11、刘海兵先生,男,1983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
的永久海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2005 年毕业于郑州轻工业学院会
计学专业。2005 年 8 月至 2016 年 1 月,历任郑州宇通重工有限公司会计、
财务经理职务。
    刘海兵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12、高华先生,1984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
海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 年 9 月份进入公司研发中心,历任研究员、检测
室主任、研发产品经理、材料事业部经理、材料运营中心总监,一直致力于材料
研发和生产的管理,2017 年开始参与工具事业部的研发和生产管理,现任公司
生产运营总监。
    高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7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13、曹要杰先生,男,1985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
学历,中级经济师,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09 年 10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职于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2014 年 12 月进入公司,现
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曹要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7,0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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