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
半年报问询函
创业板半年报问询函【2017】第27号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部在半年报审查过程中发现如下问题:
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14900.4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33.52%;净利润4093.05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67.56%。请从行业环境、市场竞争、产品单价、材料和人工成本、客户类型、销售政策等方面,分别补充说明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大幅上涨的原因。
2、报告期内,公司超硬复合材料和超硬复合材料制品毛利率分别为50.16%和13.89%,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2.92%和2.42%,且两种产品毛利率差异较大。产品综合毛利率为49.06%,较去年同期增长7.27%。
(1)请列示超硬复合材料、超硬复合材料制品、产品综合毛利率的计算过程;
(2)请补充说明超硬复合材料和超硬复合材料制品与产品综合毛利率相比,毛利率同比增长百分比差异较大的原因;
(3)请补充说明超硬复合材料毛利率较高的原因,与超硬复合材料制品相比毛利率差异较大的原因,上述情况与同行业相比是否合理并举例说明。
3、报告期内,公司有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3826.92万元,其中,2013年6月30日之后形成的有1099.24万元,报告期末前6个月内有回款但不配合核对账务的客户的有1047.81万元,依据收购协议由原股东承担部分的有1679.88万元。请补充说明上述3826.92万元应收账款下三种组合对应的应收账款账龄明细表,包括账龄、金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以及各笔应收账款的归属(归属于公司或者子公司)。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10月2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河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17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