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
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 2017 年 12 月 01
日以邮件、电话的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2、本次会议于 2017 年 12 月 13 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
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5 名。
4、本次会议由董事欧阳业恒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控股子公司广州中海达天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海达天恒”)为控股子公司西安灵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灵境科技”)提供银行委托贷款额度不超过 2,000 万元,期限为 1
年(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且签订的银行委托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委托贷款年利率为 6%。后续海达天恒和灵境科技将在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与银行机构具体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及独立董事、保荐
机构所发表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于 2017 年 12 月 14 日刊登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员工期权激励计划框架方
案的议案》
为增强控股子公司江苏中海达海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海洋公司”)核心经营管理团队及骨干员工的归属感、使命感和积
极性,并将股东、海洋公司和员工个人的利益有效结合,促进海洋公
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海洋公司内部实施员工期权激励
计划框架方案。海洋公司管理层后期将根据海洋公司股东会决议办理
本次员工期权激励计划具体相关事宜。
《关于控股子公司员工期权激励计划框架方案的公告》及独立董
事发表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于 2017 年 12 月 14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
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