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8日以书面方式向各监事发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18年12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映香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关于转让广州创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转让广州创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有利于整合公司资源,聚焦优势业务,优化资源配置,降低财务杠杆;本次交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同意公司转让广州创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特此公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