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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富龙:关于重庆精准医疗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7-06-01
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精准医疗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
         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交易概述
    2017 年 6 月 1 日,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富龙”或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东富龙医疗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
富龙医疗”)与浙江迪安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安诊断”)签署《股
权转让协议》,约定东富龙医疗以人民币 50,352,699.69 元向迪安诊断转让其所持
有的重庆精准医疗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产研院”或“目标
公司”)100%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迪安诊断持有目标公司 100%的股权。
    2017 年 6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转让重庆精准医疗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发表了同意股权转让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股权转让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的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浙江迪安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 702 号赞宇大厦 5-6 层
    注册资本:人民币 55,102.9453 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 册 号:91330000731996462B
    法定代表人:陈海斌
    成立日期:2001 年 9 月 5 日
    经营范围:诊断技术、医疗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医疗行
业的投资;医疗器械(限国产一类)的制造、加工(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
企业咨询管理,培训服务,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
的维护;医疗器械的批发(需许可经营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从事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截至公告披露日,陈海斌先生持有迪安诊断 218,186,418 股股权,
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39.60%,为迪安诊断控股股东。
    2、迪安诊断与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
面不存在任何关系,非公司关联方。
    3、交易对方 2016 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迪安诊断资产总额 571,751.35 万元,归属于上市
公司的净资产 208,774.34 万元,营业收入 382,398.06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26,276.09 万元。交易对方具有履约能力。
三、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目标公司的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重庆精准医疗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住    所:重庆市大渡口区春晖路街道翠柏路 101 号 2 幢 15-1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劳昕元
    成立日期:2015 年 12 月 11 日
    经营范围:从事医疗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医疗器
械的研发、销售(须取得许可的项目,取得相关许可后在许可事项内经营),医
疗设备的设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重庆产研院是在重庆市科委及重庆市大渡口区委区政府指导下,由东富龙医
疗投资设立的独立法人机构,其定位于精准医疗领域的新技术研发和产业转化,
同时辅以国际远程病理会诊中心与医疗大数据分析及应用。通过与国际、国内高
水平研究机构的紧密联接,聚焦于海外高层次创业人才和项目的引进以及国内优
秀创新项目的孵化,带动精准医疗产业的汇集和格局提升,打造研、产、销、政、
资全方位生态化的新型产业平台。
    2、本次交易前目标公司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上海东富龙医疗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5,000               100%
    3、交易标的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目标公司尚处于筹建期,并未实际开展经营。截至2016年12月末,目标公
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50,232,057.62
负债总额                                                             11,870.99
所有者权益合计                                                   50,220,186.63
实收资本                                                         50,000,000.00
               项目                           2016 年 1-12 月
主营业务收入
营业利润                                                           293,803.81
净利润                                                             220,186.63
    截至2017年2月末,目标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7 年 2 月 28 日
资产总额                                                         50,396,864.69
负债总额                                                            44,165.00
所有者权益合计                                                   50,352,699.69
实收资本                                                         50,000,000.00
               项目                            2017 年 1-2 月
主营业务收入
营业利润                                                           176,678.06
净利润                                                                      132,513.06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 本次股权转让后,目标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不存在为
目标公司提供担保、委托目标公司理财的情况;目标公司也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
等方面的情况。
四、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各方
     转让方:上海东富龙医疗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受让方:浙江迪安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交易价格
     目标公司尚处于筹建期,并未开展实际经营。经双方友好协商,以目标公司
截至 2017 年 02 月 28 日的净资产为依据,迪安诊断以人民币 50,352,699.69 元受
让东富龙医疗持有的目标公司 100%股权。
     3、支付及过户
     满足相关先决条件并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 30 日内,迪安诊断向东富龙医疗
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的 70%,即人民币 35,246,889.80 元;东富龙医疗在收到股
权转让款后 15 日内配合迪安诊断完成股权转让工商登记手续,工商变更完成后 7
日 内 , 迪 安 诊 断 向 东 富 龙 医 疗 支 付 全 部 股 权 转 让 款 的 30% , 即 人 民 币
15,105,809.90 元。
     4、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条件为:满足本协议股权转让的先决条件;本协议经各方决策机构
审议表决通过;协议双方签署本协议。
     5、违约责任
     若任意一方违反协议约定而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违约方应以现金方式向
守约方支付 300 万元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 本次股权转让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精准医疗作为医学发展趋势,公司长期看好。由于政策原因及当前公司发展
状况,我们对精准医疗的战略规划进行了局部调整,公司将依托东富龙医疗开展
免疫细胞治疗的临床前研究,跟踪国际前沿进展,同时以上海伯豪为平台,在基
因诊断、转化医学等方向集中发力。精准医疗中心建设也待国家政策环境明朗之
后再做进一步的筹划。
    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
力及资产状况没有重大影响。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或向任何
人输送利益的情形。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关于重庆精准医疗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3、《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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