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9年5月13日以通讯方式举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会务组将本次会议相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会议通知、表决票、会议议题资料等)于2019年5月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参会董事7名,至表决截止时间2019年5月13日下午15:00,共有7位董事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参与表决。本次会议召集、召开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投资委员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建立完善对外投资机制,规范公司对外投资和战略合作行为,提高对外投资和战略合作的效率和水平,结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设立投资委员会。投资委员会经董事会授权,行使对外投资和战略合作的建议权,并依据对外投资的批准决策程序向总经理、董事会报告。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为指导投资委员会设立及运作,规范投资委员会委员的权利义务制订了《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投资委员会依照《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通
过“专业审查、集体审议、独立表决”的议事原则,提高公司对外投资和战略合作效率和水平。
特此公告。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