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0 证券简称:汉得信息 公告编号:2018-084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1、 2015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锁数量为1,281,60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15%;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1,281,6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5%;
2、 本期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11月6日。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条件成就可解锁的议案》,一致同意按照《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15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锁相关事宜,本次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81,600 股,占《2015年激励计划》中现有激励对象被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40%,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15%。具体内容如下:
一、《2015年激励计划》简述及审议情况
1、2015年7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年激励计划》及摘要、《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下简称“《授权议案》”)。同日,独立董事就《2015年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5年7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年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并对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15年9月9日,公司召开了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激励计划》、《考核办法》及《授权议案》。
4、2015年9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公司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5年9月21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63.1万股,占公司当时股本总额的1.05%,授予价格为11.01元/股。
5、2015年9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对调整后的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6、2015年11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截止该次董事会召开之日,共有163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认购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同意取消上述163人的激励对象资格并取消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34人自愿放弃认购授予其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34.4万股,公司董事会同意取消上述34人被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因此,该次董事会将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251人,并将《2015年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份数调整至502.6万股。
7、2015年11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激励计划的调整。
8、2015年11月20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实际授予对象为251人,授予数量为5,026,000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5年11月24日。
9、2016年5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5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12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
但尚未解锁的255,000股限制性股票。
10、2016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5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33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714,000股限制性股票。
11、2016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条件成就可解锁的议案》,同意办理符合解锁条件的206名激励对象1,217,100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事宜。
12、2017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5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27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368,200股限制性股票。
13、2017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条件成就可解锁的议案》,同意办理符合解锁条件的179名激励对象1,281,600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事宜。
14、2018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5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15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30,800股限制性股票。
15、2018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条件成就可解锁的议案》,同意办理符合解锁条件的164名激励对象1,281,600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事宜。
二、董事会关于满足《2015年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说明
1、禁售期已届满《2015年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为2015年9月21日,授予日的第36个月后可申请第三批即获授标的股票总数的40%解锁;至2018年10月25日,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第三期禁售期已届满。
2、满足解锁条件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2015年激励计划》第三期限制性股票解锁约定的业绩条件进行了审查,《2015年激励计划》所有解锁条件详见下表:
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 | 是否达到解锁条件的说明 |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公司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③中国证监会认定不能实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锁条件。 |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②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③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④激励对象在《2015年激励计划》实施完毕之前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 ⑤公司有充分证据证明该激励对象在任职期间,由于挪用资金、职务侵占、盗窃、泄露经营和技术秘密等损害公司利益、声誉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者严重失职、渎职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锁条件。 |
3、公司业绩条件: (1)以201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基准,2017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52%。 (2)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内,各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 (1)201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60,644,345.43元。2017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49,676,699.46 元。以201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基准,2017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比2014年度增长55.42%,高于《2015年激励计划》设定的52%的净利润增长率。 (2)公司2012、2013、2014三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平均净利润为147,798,540.27元,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3,750,932.99元,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高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公司2012、2013、2014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平均净利润为130,525,708.37 元,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
净利润为249,676,699.46 元,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也高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 上述业绩条件均已达到,满足解锁条件。 | |
4、个人考核条件: 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解锁依据。考核结果为“优秀”、“好”、“满意”的激励对象在满足其他解锁条件时,可以按照《2015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申请解锁。考核结果为“平均水准”或“差”的激励对象,其取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统一回购并注销。 | 2017年度,《2015年激励计划》中164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均达到“满意”或以上,满足解锁条件。 |
3、董事会关于公司业绩满足业绩条件的说明
《2015年激励计划》第三期限制性股票解锁约定的业绩条件共有两个:第一个条件是关于净利润增长率的要求;第二个条件是关于净利润水平的要求。
1) 关于净利润增长率的要求a) 《2015年激励计划》的约定《2015年激励计划》约定的第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锁的业绩条件为“以201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基准,2017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52%。”
b) 计算结果201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60,644,345.43元;2017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49,676,699.46 元。2017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比201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55.42%,高于《2015年激励计划》设定的52%的净利润增长率。
2) 关于净利润水平的要求a) 《2015年激励计划》的约定“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内,各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b) 对于上述指标的说明上述约定包括两部分:一是解锁期内净利润不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
度(2012年、2013年、2014年)净利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二是解锁期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不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2年、2013年、201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c) 相关指标的计算
单位:元
2012年 | 2013年 | 2014年 | 前3年平均 | 2017年 | |
净利润 | 120,030,885.69 | 146,062,378.78 | 177,302,356.33 | 147,798,540.27 | 323,750,932.99 |
扣非后 净利润 | 105,570,197.50 | 125,362,582.17 | 160,644,345.43 | 130,525,708.37 | 249,676,699.46 |
由上表可以看到,公司2017年度净利润高于前三年平均值且不为负;2017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高于前三年平均水平且不为负。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已满足《2015年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根据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之授权,同意按照《2015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三期解锁相关事宜。
三、本次解锁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11月6日;
2、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为1,281,60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15%;
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1,281,6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5%;
3、本次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64名;
4、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目前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本期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剩余未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解锁股票中实际可上市交易数量(股) |
其他核心业务(技术)人员164名 | 3,204,000 | 5,153,000 | 1,281,600 | 3,871,400 | 1,281,600 |
因部分激励对象参与了公司其他年度的股权激励,“目前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包括2015年度及其他年度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剩余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激励对象持有的2015年度及其他年度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
四、股份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增加 | 减少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一、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 | 202,000,299 | 23.14 | 1,281,600 | 200,718,699 | 22.99 | |
高管锁定股 | 163,571,737 | 18.74 | 163,571,737 | 18.74 | ||
首发后限售股 | 7,263,712 | 0.83 | 7,263,712 | 0.83 | ||
股权激励限售股 | 31,164,850 | 3.57 | 1,281,600 | 29,883,250 | 3.42 | |
二、无限售流通股 | 670,994,290 | 76.86 | 1,281,600 | 672,275,890 | 77.01 | |
三、总股本 | 872,994,589 | 100.00 | 872,994,589 | 100.00 |
特此公告。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