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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得信息:关于回购注销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8-06

证券代码:300170 证券简称:汉得信息 公告编号:2018-055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16年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李明、刘锦燕等共计105人尚未解除锁定的股份进行回购注销并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2016年激励计划》简述及审议情况1、2016年7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年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下简称“《授权议案》”)、《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同日,独立董事就《2016年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6年7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年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与《关于核查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6年7月22日,公司召开了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年激励计划》及其摘要、《授权议案》及《考核办法》。

4、2016年7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日为2016年7月22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929.35万股,占公司当时股本总额的3.51%。授予价格为7.27元/股。

5、2016年7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对《2016年激励计划》确定的1163名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认为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6、2016年9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截止该次董事会召开之日,共有5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丧失激励对象资格,72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认购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同意取消上述124人的激励对象资格并取消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5人自愿放弃认购授予其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同意取消上述5人被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因此,该次董事会将《2016年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1039人,并将《2016年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份数量调整至2709.55万股。

7、2016年9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16年激励计划》的调整。

8、公司于2017年8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107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493,500股限制性股票。

9、公司于2017年8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的议案》,同意办理符合解锁条件的932名激励对象7,380,600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事宜。

10、公司于2018年8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105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904,350股限制性股票。

11、公司于2018年8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锁的议案》,同意办理符合解锁条件的827名激励对象6,564,450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事宜。

二、回购注销条件2016年7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2016年激励计划》关于“激励对象离职”的相关规定如下:

第十一章“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并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后注销。

第十三章“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规定:公司按本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授予价格;2、按以下三种价格较低者确定:(1)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2)回购实施日前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均价;(3)回购实施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如无特别注明按照本条2规定的价格回购注销,则本计划提到的回购价格均为本条1授予价格。

三、回购价格调整方法《2016年激励计划》第十三章“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规定:

若在授予日后公司实施公开增发或定向增发,且按本计划规定应当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不进行调整。若公司发生派发现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影响公司总股本数量或公司股票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其中,发生派息的计算公式为:P=P0 ﹣V。(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若由于派息事项而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且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低于1元/股的,公司将按照1元/股回购相关限制性股票)。

2017年6月19日,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以公司当时

总股本857,887,86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

2018年6月8日,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以公司当时总股本 872,994,58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0.300000元人民币现金。

因此,本次回购价格计算公式为:

针对在公司实施2017年度权益分派前离职的员工,其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0.05=7.22元;

针对在公司实施2017年度权益分派后离职的员工,其回购价格=授予价-0.05-0.03=7.19元。

四、回购数量本次回购数量为1,904,350股,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获授股份 (股)回购注销股份 (股)原授予价格 (元)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元)
1李明20,00014,0007.277.22
2李明20,00014,0007.277.22
3刘锦燕25,00017,5007.277.22
4陈华巧30,00021,0007.277.22
5卜灵骅20,00014,0007.277.22
6容锦俊20,00014,0007.277.22
7汪鹏30,00021,0007.277.22
8翟成浩10,0007,0007.277.22
9叶超30,00021,0007.277.22
10侯瑾瑜30,00021,0007.277.22
11廖佳平20,00014,0007.277.19
12王凯30,00021,0007.277.22
13黄梓昌30,00021,0007.277.22
14宋杰30,00021,0007.277.22
15陆春龙30,00021,0007.277.22
16李修然30,00021,0007.277.22
17严德競30,00021,0007.277.22
18陈冬媚30,00021,0007.277.22
19牛圣辰30,00021,0007.277.22
20许建强30,00021,0007.277.22
21唐俊男20,00014,0007.277.22
22张太胜20,00014,0007.277.22
23钟婷20,00014,0007.277.19
24刘倩一20,00014,0007.277.22
25戴时光10,0007,0007.277.22
26杨伟康30,00021,0007.277.22
27陈诒波17,00011,9007.277.22
28卢家浩10,0007,0007.277.22
29陈冬文15,00010,5007.277.22
30李咏华30,00021,0007.277.22
31杨柳20,00014,0007.277.22
32林伟灵30,00021,0007.277.22
33孙刚刚30,00021,0007.277.22
34徐斌20,00014,0007.277.22
35余仕良30,00021,0007.277.22
36仇香香10,0007,0007.277.22
37韩立20,00014,0007.277.22
38胡婷婷5,0003,5007.277.22
39邱涛30,00021,0007.277.22
40林少峰20,00014,0007.277.22
41王玥莹30,00021,0007.277.22
42张晨宇20,00014,0007.277.19
43酒小涛30,00021,0007.277.22
44袁艳南17,50012,2507.277.22
45童立志30,00021,0007.277.22
46周元春20,00014,0007.277.22
47王斌20,00014,0007.277.22
48朱晖30,00021,0007.277.22
49利宝汉30,00021,0007.277.22
50廖山清20,00014,0007.277.22
51韩宁20,00014,0007.277.22
52孙梦漪20,00014,0007.277.22
53金琬琰15,00010,5007.277.22
54李登30,00021,0007.277.22
55马琴40,00028,0007.277.22
56王薇20,00014,0007.277.22
57仲媛媛20,00014,0007.277.22
58成宝宝30,00021,0007.277.22
59梁晓斌60,00042,0007.277.22
60阎一粟30,00021,0007.277.22
61王俊30,00021,0007.277.22
62魏一珉30,00021,0007.277.22
63周丽荣30,00021,0007.277.22
64梁頔梦30,00021,0007.277.22
65潘悦30,00021,0007.277.22
66陈宽30,00021,0007.277.22
67林志姗30,00021,0007.277.22
68李嘉义30,00021,0007.277.22
69林承欣30,00021,0007.277.22
70聂冠宇40,00028,0007.277.22
71李燕强30,00021,0007.277.22
72李宁博20,00014,0007.277.22
73陈光义30,00021,0007.277.22
74陈宁30,00021,0007.277.22
75陈骥40,00028,0007.277.22
76程熙20,00014,0007.277.22
77樊小雷40,00028,0007.277.22
78张万朋40,00028,0007.277.22
79丁玮30,00021,0007.277.22
80闻震30,00021,0007.277.22
81曹慧卿20,00014,0007.277.19
82苏天华20,00014,0007.277.22
83秦义展20,00014,0007.277.22
84常志恒20,00014,0007.277.22
85蒋雯霞30,00021,0007.277.22
86陈境雄30,00021,0007.277.22
87陈威60,00042,0007.277.22
88成志唯20,00014,0007.277.19
89华锐30,00021,0007.277.22
90李蛟龙30,00021,0007.277.22
91李嘉勇30,00021,0007.277.22
92刘杰20,00014,0007.277.22
93邓文20,00014,0007.277.22
94陈跃文30,00021,0007.277.19
95吴干元30,00021,0007.277.22
96李应龙30,00021,0007.277.22
97周丽30,00021,0007.277.22
98张春晖30,00021,0007.277.22
99刘培培30,00021,0007.277.22
100李竺霖20,00014,0007.277.22
101陈更新30,00021,0007.277.22
102侯寒20,00014,0007.277.22
103孙涛20,00014,0007.277.22
104岳思汤6,0004,2007.277.22
105吴地平10,0007,0007.277.22
合计2,720,5001,904,350

上述尚待回购注销人员105人共计持有1,904,350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手续完成后,《2016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总人数将调整为827人。

五、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六、独立董事对回购注销《2016年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董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16年激励计划》中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所持有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6年激励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按照《2016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并同意按照《2016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七、监事会对回购《2016年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核实意见监事会认为:《2016年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李明、刘锦燕等共计105人已离职,公司监事会同意将上述共计105人尚未解除锁定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根据《2016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对于回购价格、回购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八、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对回购注销《2016年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行为,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以及《2016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已依法履行相关程序,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依法有效存续造成影响。

九、其他事项根据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出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列明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情况时,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以及《2016年激励计划》第十一章“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第二款“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离职或死亡”第四项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并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后注销”,公司董事会就决定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合法授权。

十、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一八年八月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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