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5 年员工持股计划进行调整并延长存续期限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事项前期公告情况
2018 年 1 月 22 日,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汉得信息”)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15 年员工持股计划进行调整并延长存续期限的议案》,综合考虑《上海汉得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15 年员工持股计
划”或“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和实际情况需要,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
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意对 2015 年员工持股计划中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
并延长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 24 个月。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
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之《关于公司 2015 年员工持股计划进行调整并延长
存续期限的公告》。
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同意公司对 2015 年员工持股计
划进行调整并延长存续期 24 个月,至 2020 年 8 月 27 日。
同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意见,认为公司 2015 年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进
行调整并延长存续期限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本
员工持股计划调整并延长存续期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
2018 年 2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15 年员工持股计划进行调整并延长存续期限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同日
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之《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
二、本次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与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各方
于 2018 年 6 月 6 日签署了《东证资管汉得信息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同
之补充协议二》,对《东证资管汉得信息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同》的相
关合同条款进行了修订。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媒体之《东证资管汉得信息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同之补充协议二》。
三、备查文件
《东证资管汉得信息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同之补充协议二》。
特此公告。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