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临时)会议于 2017 年 6 月 20 日以通讯方式举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临时)会议会务组将本次会议相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会议通知、表决票、会
议议题资料等)于 2017 年 6 月 16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全
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5 名,至表决截止时间 2017 年 6 月 20 日下午 16:00,
共有 5 位董事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参与表决。本次会议召集、
召开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及《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
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决定聘任沈雁冰先生为公
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止。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之《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
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之《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