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汉得信息: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4-26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17 年 4 月 13 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于 2017 年 4 月 24 日下午 13:00 在上海市青浦区汇联路 33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应出席会议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滨先生
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汉得信息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根据 2016 年监事会的工作情况,监事会起草了《监事会 2016 年度工作报告》,
内容包括 2016 年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和监事会对公司在 2016 年内有关事项的审
核意见。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
求。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募集资金投入情况、内部控制等情况进行了检
查并发表了独立审核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规范运作,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了《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及《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及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认为:公司严格按
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
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报告内容真实、客观。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
五、 审议通过了《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241,382,013.60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252,394,048.60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母公司2016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
盈余公积金25,239,404.86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为798,050,545.38元,母公司年末资本公积金余额为627,381,992.21元;现拟以
目前总股本857,887,86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2,894,393.45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了《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
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
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董事
会编制的《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
实、客观地评价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和本年度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聘
期一年。对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度的审计费用,同意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17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
协商确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了《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
媒体。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为激励经营班子提升业绩,以便更好地维护公司
股东利益,依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17年度公
司监事的薪酬计划情况如下:
    (1)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
报酬,不再另行发放津贴;
    (2)不在公司担任其他具体职务的监事,津贴6万元/年(税前)。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