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初审会告知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保荐机构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万达信息公开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初审会告知函”)。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对初审会告知函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告知函有关问题的回复》等公告。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