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四次临
时会议于 2018 年 2 月 1 日上午 10:00 在上海市南京西路 1600 号 5 楼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 月 29 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 7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史一兵先生主持,
公司高级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张令庆、证券事务代表王雯钰列席了会议。本次会
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通过有效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申请金额为 60,000 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陆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用途包
括但不仅限于流动资金贷款等,并承诺按计划还款,授信期限壹年。具体融资金
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同时授权董事长史一兵先生代表公司签
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所有授信有关的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
由公司承担。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