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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信息:关于中国证监会《关于请做好相关项目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相关问题的回复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1-03
关于中国证监会
《关于请做好相关项目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
               相关问题的回复说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金燕龙大厦 19 层 1903、1905 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贵会发行监管部 2017 年 11 月 3 日下发的《关于请做好相关项目发审委
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工作函”),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万达信息”、“发行人”或“公司”)会同保荐机构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发行人会计师”)对工作函所提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并对本次创业板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进行了修改和补充,现就贵会工作函的相关问
题回复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说明中的相关用语具有与《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以下问题需进一步补充说明并在募集说明书中补充披露:
    问题 1
    报告期内经营性现金流和净利润不匹配的原因,经营性现金流大幅波动的
原因,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原因,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充分提示应收账
款回款及存货跌价风险。请会计师和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说明:
    (一)报告期内经营性现金流与净利润不匹配的原因
    公司 2014 至 2016 年净利润分别为 19,899.82 万元、22,942.30 和 24,205.94
万元,三年合计 67,048.07 万元;经营性现金净流入分别为-10,031.93 万元、
1,249.52 万元和 11,516.70 万元,三年合计 2,734.29 万元;两者差异为 64,313.77
万元。主要原因为: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增加尤其是全资子公司四川浩特的
BT、PPP 业务的增长,2013 年起至今,四川浩特经营规模持续扩大,营业模式
发生转变,BT 项目开始大幅增加。因公司业务规模增长,四川浩特 BT 项目投
入加大且相关结算未到收款时点的影响,导致报告期内净利润与经营性现金流差
异较大。2016 年末长期应收款余额 5.55 亿元,较 2013 年末 0.21 亿元增加 5.34
亿元。此外,随公司业务规模增加,应收账款随之增加,2016 年末应收账款余
额 8.11 亿元,较 2013 年末 4.14 亿元增加 3.97 亿元。最近三年对经营活动现金
流影响的主要科目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末较
                                                                                  对现金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2013 年末变
                                                                                  流影响
                                                                    动额
营业收入     207,503.88   186,856.16   154,280.58   121,306.98
营业成本     126,697.04   112,328.16   105,143.26    84,857.61
应收账款      81,078.85    78,303.65    69,731.56    41,418.95      39,659.90    -39,659.90
长期应收款    55,471.42     8,681.23     3,445.34     2,111.20      53,360.22    -53,360.22
应付账款      36,378.97    27,181.03    20,326.57     7,667.04      28,711.93     28,711.93
  合计                                                                           -64,308.19
    公司 2017 年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原因为公司业
务存在一定的季节性,主要客户为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基于政府财政预算体制
的特点,上半年结算付款相对滞后。
     (二)经营性现金流大幅波动的原因
     1、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性现金流波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9,493.63    195,279.30   170,467.63   130,573.41
收到的税费返还                          306.13       906.23        856.33         0.1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137.79     16,175.56     5,743.76     6,726.8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3,937.55    212,361.09   177,067.71   137,300.4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1,079.19    108,228.59   106,170.44    92,042.7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2,826.74     62,227.59    47,982.97    37,332.20
支付的各项税费                        6,552.65     12,102.91    10,270.85     4,912.5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5,294.45     18,285.29    11,393.94    13,044.8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5,753.02    200,844.38   175,818.19   147,332.3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815.48     11,516.70     1,249.52   -10,031.93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0,031.93万元、
1,249.52万元、11,516.70万元和-51,815.48万元,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呈增长趋势。
     2、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大幅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向互联网经济创新转型,以公共事务为核心,从重建设转为
重运营,内生式增长与收购兼并等外延式增长并举,在促进收入规模增长的同时,
加强应收账款的回款管理,积极改善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状况。
     2014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031.93万元,主要为当年公
司加大主营项目投入且相关结算未到收款时点共同影响所致。公司2015年度经营
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14年度增加11,281.45万元,2016年度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15年度增加10,267.18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司2015年度及2016
年度销售收入持续增长,且公司加强了应收账款的回款管理,使2014年至2016
年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比例由45.20%、41.91%降至39.07%。公司
2017年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1,815.48万元,较上年同期净支
出增加760.86万元,占上年同期金额的1.49%。公司2017年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原因为公司业务存在一定的季节性,主要客户为政府
机关和事业单位,基于政府财政预算体制的特点,上半年结算付款相对滞后。
     3、同行业上市公司最近三年一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情况
    同行业上市公司最近三年一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         公司名称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600718.SH         东软集团      -102,592.10    14,725.24    28,746.07     21,636.24
 002065.SZ         东华软件       -45,907.51   -50,110.99     -3,455.69     -1,514.41
 300253.SZ         卫宁健康       -22,076.06    14,034.21     7,946.01      4,283.50
 300020.SZ         银江股份       -13,934.27   -13,713.47     9,903.46     -25,909.14
 002368.SZ         太极股份       -75,169.06    11,052.65    24,780.95      -1,690.65
         平均数                   -51,935.80    -4,802.47    13,584.16       -638.89
 300168.SZ         万达信息       -51,815.48    11,516.70     1,249.52     -10,031.93
    如上表所示,最近三年一期,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总体波动幅度较大,且2017年1-6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大幅波动主要是因为公司在收入增
长的同时,加强了应收账款的回款管理,在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逐年下降基
础上,经营性现金流波动趋势与公司收入规模增长趋势一致,具有一定合理性。
    (三)报告期内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原因及坏账计提充分
    1、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构成情况如下:
               项目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余额(万元)                     130,106.33     87,038.58    82,705.41     72,524.21
坏账准备(万元)                   7,060.03      5,959.73     4,401.75      2,792.64
账面价值(万元)                 123,046.29     81,078.85    78,303.65     69,731.56
当期营业收入(万元)              87,144.89    207,503.88   186,856.16    154,280.58
  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149.30%          41.95        44.26         47.01
    2、报告期内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原因分析
    公司近年业务迅速增长,市场逐步扩大,营业收入逐步提高,应收账款随之
逐步增加。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72,524.21万元、82,705.41
万元、87,038.58万元和130,106.33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较大。公司近三年
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整体呈下降趋势,主要原因为公司主要客户结算周期较
长,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大,同时公司加大了应收账款管理和催收力度。
2017年6月末应收账款余额较高,占营业收入比例较大,因为公司主要客户为政
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基于政府财政预算体制的特点,对于已完工项目,客户在经
财政审计完成后一般在年末支付合同余款;此外,因为公司业务收入受季节性影
响较大,上半年营业收入占全年比例较小。
            3、与可比公司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对比情况如下: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公司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东软集团             53.66%          18.15%           28.36%        25.00%
                            东华软件            201.88%          65.62%           63.69%        57.09%
                            卫宁健康            200.67%          75.26%           73.71%        76.26%
    应收账款占
                            银江股份            154.59%          76.65%           65.00%        56.82%
    营业收入比例
                            太极股份             23.42%          43.93%           42.95%        35.01%
                            可比均值            126.84%          55.92%           54.74%        50.03%
                            万达信息            141.20%          39.07%           41.91%        45.20%
            从上表分析来看,公司最近三年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处于合理水平。
            4、应收账款的账龄结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账龄                               账面余                 账面余
            账面余额     比例                   比例                   比例        账面余额     比例
                                      额                     额
            (万元)     (%)                  (%)                  (%)       (万元)     (%)
                                    (万元)               (万元)
 3 个月
             49,217.76      37.83   36,880.78    42.37     36,823.01    44.52       32,644.09      45.01
  以内
 4 个月
             48,455.03      37.24   18,292.00    21.02     20,385.37    24.65       19,977.98      27.55
  -1 年
1 年以内
             97,672.80      75.07   55,172.78    63.39     57,208.38    69.17       52,622.07      72.56
  合计
 1-2 年      16,200.36      12.45   15,979.89    18.36     12,350.04    14.93       12,406.15      17.11
 2-3 年       7,153.07       5.50    6,815.43       7.83    7,531.36       9.11      4,439.92       6.12
 3-4 年       4,702.39       3.61    5,190.51       5.96    3,199.63       3.87      1,793.48       2.47
 4-5 年       2,474.26       1.90    1,975.27       2.27    1,272.74       1.54        984.56       1.36
5 年以上      1,903.45       1.46    1,904.69       2.19    1,143.26       1.38        278.03       0.38
 合计       130,106.33   100.00     87,038.58   100.00     82,705.41   100.00       72,524.21   100.00
            从账龄结构分析,公司报告期各期末账龄在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平均占比为
    70.05%,三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平均占比为7.10%,账龄结构比较合理。
            5、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计提情况
            公司在计提坏账准备时,依下述顺序分别测试归类应收款项并计提坏账: 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其中,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
    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3 个月内                            0.00%                             0.00%
           4 个月-1 年                         3.00%                             3.00%
             1-2 年                            5.00%                             5.00%
             2-3 年                            10.00%                           10.00%
             3-4 年                            20.00%                           20.00%
             4-5 年                            50.00%                           5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可比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如下:
公司名称      3 个月内       4 个月-1 年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东软集团       1.00%           1.00%          2.00%       5.00%     10.00%      10.00%       100.00%
东华软件       1.00%           1.00%          5.00%      10.00%     30.00%      30.00%       100.00%
卫宁健康       5.00%           5.00%         10.00%      30.00%     50.00%      80.00%       100.00%
银江股份       5.00%           5.00%         10.00%      20.00%     50.00%      50.00%       100.00%
太极股份       0.00%           2.50%          5.00%      15.00%     35.00%      80.00%       100.00%
万达信息       0.00%           3.00%          5.00%      10.00%     20.00%      50.00%       100.00%
    从上表对比分析来看,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处于合理水平。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按账龄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账面        坏账        账面       坏账        账面      坏账        账面        坏账
              余额        准备        余额       准备        余额      准备        余额        准备
 3 个月
             49,217.76           - 36,880.78            - 36,823.01           - 32,644.09             -
  以内
 4 个月
             48,455.03 1,453.65 18,292.00        548.76 20,385.37      611.56 19,977.98        599.34
  -1 年
1 年以内
             97,672.80 1,453.65 55,172.78        548.76 57,208.38      611.56 52,622.07        599.34
  合计
 1-2 年      16,200.36    810.02 15,979.89       798.99 12,350.04      617.50 12,406.15        620.31
 2-3 年       7,153.07    715.31     6,815.43    681.54     7,531.36   753.14     4,439.92     443.99
 3-4 年       4,702.39    940.48     5,190.51 1,038.10      3,199.63   639.93     1,793.48     358.70
 4-5 年       2,474.26 1,237.13      1,975.27    987.64     1,272.74   636.37      984.56      492.28
5 年以上      1,903.45 1,903.45      1,904.69 1,904.69      1,143.26 1,143.26      278.03      278.03
 合计       130,106.33 7,060.03 87,038.58 5,959.73 82,705.41 4,401.75 72,524.21 2,792.64
    公司主要欠款客户资金实力和信用状况良好,应收账款的收回较有保障。公
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合理,计提充分。
    6、公司期后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良好
    公司2017年6月末应收账款余额130,106.33万元,截止反馈意见回复日,公司
本部、上海复高、宁波金唐和四川浩特已回款48,545.60万元,占2017年6月末余
额37.31%,回款良好。因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一般在年末支付合同余款,预计公
司四季度回款进一步向好,应收账款整体不存在重大收回风险。
    (四)风险提示
    公司在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章节披露了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69,731.56万元、78,303.65
万元、81,078.85万元和123,046.29万元,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增长而有所增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3,445.34万元、8,681.23万元、
55,471.42万元和64,330.01万元,随着公司PPP工程业务的开拓增幅较快。公司的
客户以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和卫生医疗机构等非盈利单位为主,部分业务实施周
期较长、交付验收手续较多、受政府预算体制及拨款程序较长等因素影响较大,
整体结算进度较慢。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逐渐增长,尤其是PPP项目的不断拓展,
公司销售回款压力逐年增加,对公司资金周转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并补充披露了存货跌价风险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53,127.46万元、94,566.11万元、
103,297.17万元和112,751.03万元,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增长而有所增加。报告期
内,公司业务拓展能力增强,新增软件开发、运营服务、系统集成项目较多,采
购外部材料及人工外包费成本增加,未结转的开发成本计入存货增加。随着公司
业务尤其是BT、PPP项目工程施工业务规模扩大,期末存货余额预计将会有所增
长,若未来出现原材料或劳务成本上升等情况,则可能导致项目合同预计总成本
超过合同收入进而需要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的风险。”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大幅波动主要是因为公司在收入增
长的同时,加强了应收账款的回款管理,在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逐年下降基
础上,经营性现金流波动趋势与公司收入规模增长趋势一致,具有一定合理性。
    公司已就上述内容在募集说明书之“第七节 管理层讨论分析”之“一、公
司财务状况分析”之“(一)公司资产主要构成情况及分析”和“三、现金流量
分析”之(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以及“第三节 风险因素”之“四、
财务风险”之“(八)存货跌价风险”进行了补充披露。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取得并查阅了发行人 2014 年至 2016 年审计报告和公司编制的
2017 年 1-6 月财务报告,查询了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对
相关财务数据进行了分析,就公司业务经营情况对发行人高管和财务人员进行了
沟通,并取得了公司出具的说明文件,对公司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净利润与经营性现金流差异较大
是由公司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项较大造成,应收账款回收风险和存货跌价风
险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中进行披露。
    (六)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发行人会计师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净利润与经营性现金流差异
较大是由公司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项较大造成,应收账款回收风险和存货跌
价风险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中进行披露。
    问题 2
    请说明募投项目“新一代智慧城市一体化平台及应用系统建设项目”投资
构成中不可预见费及市场推广费的具体构成及合理性。请说明研发费用列入资
本性支出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请保荐机构对
上述事项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说明:
    (一)募投项目中不可预见费及市场推广费的具体构成及合理性
    结合公司历史软件开发项目市场推广经验以及本次募投项目开发实际情况,
新一代智慧城市一体化平台及应用系统建设项目投资构成中包含市场推广费
3,200万元,占该项目投资总额的4.19%。主要用于推广各地智慧城市需要组织市
场活动、开展广告宣传、扩充营销渠道、进行营销推广等费用预算,属于公司为
实现项目既定的市场营销目标所必需支出。此外,考虑到建设期可能发生的风险
因素而导致的建设费用增加的情况,按照工程费用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之和的约
1%估算计列不可预见费,预计为750万元,占该项目预计投资总额比例为0.99%,
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具备合理性。
    (二)研发费用列入资本性支出符合会计准则规定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制定了研发支出具体核算办法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
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
动的阶段。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
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
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
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
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
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开发阶段的支出,若不满足上列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研究阶段
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本次募投项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具体分析
    项目将依托公司目前所拥有的智慧城市领域核心技术和成功经验,进行自主
研发和集成创新,在行业信息系统的软件开发与系统集成业务基础上进行进一步
研发投入,具备技术可行性和市场推广能力,并能对募投项目进行独立核算,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对研发费用支出资本化的相关规定,具体变现为:
       ①公司具有智慧城市领域多个行业软件开发研发成功的历史经验,目前的研
发团队已形成完善的技术创新体系,具有持续创新能力,能够完成项目的开发工
作,不存在技术上的障碍或其他不确定性;
       ②公司募投项目研发的主要目的启动智慧城市整体解决方案的升级,将公司
在各个行业积累的技术优势和基础进行汇总融合,建立自有的城市一体化信息平
台、智慧城市云平台和大数据平台,做到数据和信息资源的互联互通。公司客户
对于高技术含量解决方案及服务需求越来越大,完成该项无形资产开发并使其能
够出售具有可能性;
       ③智慧城市平台项目的盈利方式主要为向全国各地不同用户销售适合其城
市发展阶段的城市一体化平台和具体应用系统产品并提供运营维护服务,募投项
目在给公司带来软件开发收益外,同时满足客户系统集成工程建设和运维的需
要,可以明显提升整体解决方案及服务给客户带来的价值,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
力,带动公司业务收入增长,提高市场占有率;
    ④公司作为行业领军上市企业,拥有二十余年在城市信息化过程中积累的丰
富经验,形成了突出的行业软件与服务优势,随着业务规模增加,经营性现金流
呈向好趋势,银行等其他融资渠道畅通。公司具有足够的技术资源、财务融资能
力等完成上述项目的开发,足以完成该项目的开发并推向市场;
    ⑤公司设立独立的研发中心,同时明确与募投项目相关的承担研发任务事业
部的人员名单,负责具体项目的研发工作,并独立核算各部门的费用,按月按项
目统计开发支出以确保准确核算。项目研发投入主要是开发人员的薪酬、外购技
术开发类合同成本等直接相关的成本费用,按照公司研发控制体系和会计核算体
系,可以进行可靠计量和独立核算。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募投项目资本化的开发支出项目经过可行性研究论
证,公司具有足够的技术资源、财务融资能力等完成该项目的开发,足以完成该
项目的开发并推向市场,能够带动公司业务收入增长,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并能够对各个研究开发项目进行可靠计量和独立核算。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研发
费用列入资本性支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公司已就上述内容在募集说明书之“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之“二、
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之“(一)新一代智慧城市一体化平台及应用
系统建设项目”进行了补充披露。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取得并查阅了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年度报告、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
研究报告、公司研发支出具体核算办法等资料,并就本次募投项目具体建设内容、
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向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访谈,并取得公司出具的关于该
募投项目能够独立核算的说明文件,就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募投项目中市场推广费和不可预见费为项目
所必须支出,具备合理性。募投项目资本化的开发支出项目经过可行性研究论
证,公司具有足够的技术资源、财务融资能力等完成该项目的开发,足以完成
该项目的开发并推向市场,能够带动公司业务收入增长,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
力,并能够对各个研究开发项目进行可靠计量和独立核算。公司本次募投项目
的研发费用列入资本性支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四)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发行人会计师认为,公司募投项目资本化的开发支出项目经过可
行性研究论证,公司具有足够的技术资源、财务融资能力等完成该项目的开发,
足以完成该项目的开发并推向市场,能够带动公司业务收入增长,增强公司的
市场竞争力,并能够对各个研究开发项目进行可靠计量和独立核算。公司本次
募投项目的研发费用列入资本性支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问题 3
       根据反馈意见回复,雅安智慧公共安全系统 PPP 项目目前已纳入四川省重
点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储备库,政府方正在履行财政预算审批程序。
请补充披露目前审批程序的具体进展情况,是否已经同级人大批准并纳入政府
财政预算支出。该项目尚未纳入政府财政预算支出,请结合 PPP 项目的特性及
相关实施流程详细说明未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的情况下该项目实施的确定性。请
保荐机构核查,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及结论,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说明:
       (一)项目审批程序的具体进展
    雅安智慧公共安全系统 PPP 项目已通过的主要招标及审批程序如下:
       ①2016 年 6 月 2 日,本项目取得雅安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本项目建设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事宜的函。
    ②2016 年 8 月 9 日,本项目取得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本项目建议
书的批复。
       ③2016 年 8 月 19 日,本项目通过物有所值定性分析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验
证。
    ④2016 年 8 月 23 日,本项目取得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本项目可行
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⑤2016 年 11 月 16 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
    ⑥2016 年 12 月 16 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公开招标结果预公告。
    ⑦2017 年 1 月 18 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公开招标结果公告。
    ⑧2017 年 3 月 24 日,四川浩特作为项目公司签订了《雅安智慧公共安全系
统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采购项目合同》。
    ⑨2017 年 5 月 15 日,本项目上报四川省重点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
储备库。
    截至本回复说明出具日,本项目已纳入四川省重点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
(PPP)储备库。
    综上所述,政府部门作为业主方已履行了必要的招标及审批程序,本项目已
经通过了项目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目前已纳入四川省重点项目政
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储备库。
    该项目尚未经同级人大批准并纳入政府财政预算支出,但纳入跨年度财政预
算的相关工作正在履行。目前,纳入财政预算的方案已由业主方报雅安市财政局,
雅安市财政局尚需审核并汇总各部门的预算支出需求及专门的购买服务项目表
后,报雅安市政府审核,通过后报本级人大审议通过。
    (二)项目的实施具有确定性
    雅安智慧公共安全系统PPP项目为雅安市智慧城市建设重点项目。根据四川
浩特与雅安市公安局、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于2017年3月签订的《雅安智
慧公共安全系统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采购项目合同》约定,雅安市人民政府授权
雅安市公安局和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作为该项目的项目实施机构,代表雅
安市人民政府全面负责该项目合作范围内的投资、建设及运维工作的监督、管理
并履行相关职能。四川浩特作为项目公司全面负责该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及
运营维护管理。
    1、项目主体明确,具备项目实施的资金实力、技术能力和项目经验。作为
该项目的实施主体,四川浩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2年,注册资本
6,688.65万元,并已全部足额缴纳,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四川浩特主要面向数
字安防监控市场、智能交通市场及物流、工商等行业信息化市场,系集软件研发、
系统集成及运维服务的综合性公司。现有员工近400人,由多名行业内资深专业
人士管理,并具备高素质的项目实施团队,在行业内有着平均超过二十年的技术
开发经验、团队管理经验和市场开拓经验。四川浩特在四川地区拥有稳定的客户
资源,在四川地区“天网”项目建设中,多年为中标实施单位,具有较强的区域
专业品牌影响力和丰富的项目建设运营经验。
    2、项目的资金支付和承担主体清晰明确。根据《雅安智慧公共安全系统政
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采购项目合同》的约定,该项目按照“基于可用性的绩效合同”
模式,由政府向项目公司购买项目可用性(符合验收标准的公共资产)以及为维
持项目可用性所需的运营维护服务(符合绩效要求的公共服务),政府方向四川
浩特支付可用性服务费和运维绩效服务费。项目合作期11年,其中建设期1年,
运营期10年。可用性服务费自项目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政府方在运营期内向项
目公司每月支付一次,金额为2,337,184元;运维绩效服务费自项目竣工验收通过
之日起,政府方在运营期内向项目公司每月支付一次,金额为1,411,907元。政府
方应在每个月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支付该月度服务费。
    3、项目已履行的法定程序合法合规。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
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
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和规
定,雅安市公安局、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作为业主方已履行了必要的招标
及审批程序,该项目已经通过了项目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目前已
纳入四川省重点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储备库。
    4、项目已进入实施阶段,且进展顺利。目前雅安智慧公共安全系统PPP项
目已进入实施阶段,具体包括智能交通、安防前端施工和指挥中心和机房建设装
修施工,预计将于2018年1月完成现场施工,并申请预验、初验,春节期间进入
试运行阶段。据此,雅安智慧公共安全系统PPP项目的实施具有确定性。
    (三)PPP 项目纳入跨年度财政预算的相关程序正在履行
    根据《雅安智慧公共安全系统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采购项目合同》的约定,
政府向项目公司支付的可用性服务费和运营绩效服务费纳入跨年度财政预算。
    依据惯例,审议年度财政预算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均在每年年初召开。
2017年1月11日至2017年1月14日期间召开了雅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
会议,期间审议通过了雅安市2017年预算草案。该项目在此期间尚处于项目预中
标结果公示阶段,且根据该项目进度要求2017年无需进行财政支付,故未涵盖在
2017年财政预算中。根据雅安市公安局和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出具的《关
于四川浩特通信有限公司雅安智慧公共安全系统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采购项目
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的复函》,该项目于2018年进入支付期,报市政府请示中已明
确提出分年度支付方案,该方案已报雅安市财政局。项目实施主体明确,资金支
付和承担主体清晰,正按计划顺利推进。
       该项目纳入跨年度财政预算的程序正在履行,雅安市财政局尚需审核并汇总
各部门的预算支出需求及专门的购买服务项目表后,报雅安市政府审核,通过后
报本级人大审议通过。
       (四)雅安市政府已明确 PPP 项目具体费用承担划分
       根据雅安市人民政府于2016年9月28日召开的三届市政府第102次常务会议
纪要,原则同意启动智慧城市公共安全系统项目建设,并采取PPP模式建设。会
上提出由市政府秘书长组织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雨城区政
府、名山区政府、飞地园区(经开区)管委会对项目建设费用测算、分摊、收益
等进行深入研究,对相关事项予以明确。2016年10月10日,按照第102次常务会
议精神,上述部门召开了相关会议,研究形成了关于雅安智慧公共安全系统项目
建设费用有关事项的会议纪要,明确了该项目建设资金及运行费用由市区两级财
政共同分担,雅安市本级、雨城区、名山区和飞地园区(经开区)分别按比例承
担。
    据此,雅安市政府已明确PPP项目具体费用承担划分,该项目实施的资金支
付有明确保障。
       综上所述,雅安智慧公共安全系统PPP项目的实施具有确定性,纳入跨年度
财政预算的相应程序正在履行,项目实施的资金支付有明确保障。
       公司已就上述内容在募集说明书之“第八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之“二、
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之“(二)雅安智慧公共安全系统PPP项目”
进行了补充披露。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取得并核查了该项目已签订的项目合同和已履行的主要审批程序,
通过网络方式核查了相关招标程序及公告,取得了该项目的实施方案、物有所值
评价报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验证报告以及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该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取得并核查了该项目目前的相关建设进度资料和项目实
施的往来工作函件。同时,就该项目纳入财政预算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实地走访、
多方了解和电话访谈,并取得了雅安市公安局和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出具
的《关于四川浩特通信有限公司雅安智慧公共安全系统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采购
项目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的复函》、雅安市人民政府市第一百零二次常务会议纪要
等文件。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雅安智慧公共安全系统PPP项目的实施具有确定性,
纳入跨年度财政预算的相应程序正在履行,项目实施的资金支付有明确保障。
(本页无正文,为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关于请做好相关项
目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相关问题的回复说明》签章页)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1 月 3 日
(本页无正文,为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关于请做好相
关项目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相关问题的回复说明》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沈睟                           李孝君
                                             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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