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初审会告知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保荐机构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3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相关项目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初审 会告知函”)。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对初审会告知函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回复,具体内 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中国证监会<关 于请做好相关项目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相关问题的回复说明》等公告。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 得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董事会 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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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1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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