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会【2001】10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及万达信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十三次
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具体要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
的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十三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建章:
朱洪超:
李柏龄: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9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