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北京安策恒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安策”)因与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小担”)的借款纠纷,中小担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北京安策持有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
公司于2019年5月30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安策恒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安策”)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司法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冻结 股数 | 冻结开始日期 | 冻结到期日 | 司法冻结执行人名称 | 本次司法冻结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 |
北京安策恒兴投资有限公司 | 是 | 82,816,035 | 2019-05-27 | 2022-05-26 |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27.58% |
合 计 | 82,816,035 | 27.58% |
2、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的情况
截止2019年5月27日,北京安策持有公司股份107,604,29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84%。累计被司法冻结的公司股份107,604,298股,占其持有公司股
份总数的10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84%。
二、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北京安策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直接影响,目前也暂时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产生影响。经了解,北京安策正在与中小担积极协商债务纠纷的解决,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督促北京安策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截至本公告日,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提供的数据外,公司及北京安策均未收到其他方关于司法冻结事项的法律文书、通知或其他信息。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