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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国信: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0-08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9月20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8年9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常志刚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018年7月16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8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8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目前,该限制性股票授予工作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9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注册资本由104,888.7094万元增加至105,668.0094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相应变更为105,668.0094万股。同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条款修订前修订后
第六条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4,888.7094万元。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5,668.0094万元。
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04,888.7094万股,均为普通股。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05,668.0094万股,均为普通股。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

为加快推动“分布式大数据处理平台”、“互联网银行平台”、“城市智能运营中心”项目落地,降低项目实施的市场风险,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分布式大数据处理平台”、“互联网银行平台”、“城市智能运营中心”的实施方式,由公司自主研发变更为自主研发和外部采购软件产品相结合方式实施。总共涉及的募集资金为15,000万元,占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8.35%。其中,涉及“分布式大数据处理平台”中的金额为5,000万元,“互联网银行平台”中的金额为5,000万元,“城市智能运营中心”中的金额为5,000万元。相关具体事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公告。

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程序合法有效,有利于提高公司竞争力水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参股子公司北京千禾颐养家苑养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千禾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支持其经营发展,公司拟为其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5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500 万元,千禾公司其他自然人股东(合计持有千禾公司70%股权)以其持有的千禾公司股权为本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期限一年。本次担保构成关联担保。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

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财务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项。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2018年10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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