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1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7年4月1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北京东方国
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常志
刚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
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
用不超过 3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
本要求的现金管理类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6 个
月。
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闲置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5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日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