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再次延期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再次延期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修订稿)》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员工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涉及的关联董事在董事会表决时履行了回避义务,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再次延期。
独立董事签字页附后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汪年俊 周波 李廉水
日 期: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