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九届董事会 2018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8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为子公司续贷提供担保,旨在支持子公司经营业务发展,解决其流 动资金需要。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 良影响。 本次担保事项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 2018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张敦力 朱永平 杨 鹏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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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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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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