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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研股份:关于公司副董事长配偶购买公司股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6-14
证券代码:300159            证券简称:新研股份         公告编码:2018-066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董事长配偶购买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接到公司副董事长吴
洋先生的通知,吴洋先生其配偶吴晓燚女士于 2018 年 6 月 13 日和 6 月 14 日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购买公司股份
6,380,000 股,现将相关购买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购买情况
    1、购买股份情况
                                              购买均价   购买股数   购买比例
股东名称   购买方式         购买期间
                                            (单位:元) (股)       (%)
           集合竞价    2018 年 6 月 13 日      8.12       10,000    0.0007%
 吴晓燚    大宗交易    2018 年 6 月 13 日      8.00     3,920,000   0.2630%
           大宗交易    2018 年 6 月 14 日      8.00     2,450,000   0.1644%
                       合   计                  -       6,380,000   0.4281%
    2、股东本次购买前后持股情况
    吴晓燚女士本次购买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购买后,吴晓燚女士持有公司股
份 6,3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281%。
    二、本次购买目的及资金来源
   本次购买是吴晓燚女士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而做
出的决定。本次购买资金均为吴晓燚女士的个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购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吴晓燚女士通过大宗交易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六个月内,
不得转让其受让的股份。
    3、吴晓燚女士在本次购买完成后不排除继续增持的可能。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
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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