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副总经 理王晓昱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王晓昱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 务,其原定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即 2019 年 2 月 1 日止,辞职后将不在公司 及下属分、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该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王 晓昱先生所负责的工作已进行交接,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晓昱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1,200 股,其直系亲属未 持有公司股份。王晓昱先生承诺将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股份管理。 特此公告!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九日
新研股份: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下载公告) |
---|
公告日期:2018-02-10 |
|
附件:公告原文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