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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研股份: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1-07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11 月 10 日(星期五)上午 10: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1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 年 11 月 9 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11 月 10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
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6、股权登记日:2017 年 11 月 6 日
       7、出席对象:
       (1)2017 年 11 月 6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南路 661 号二楼公司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续聘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为控股孙公司建设项目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7 年 11 月 9 日上午 10:00 至 14:00,下午 15:00 至 19:00
       2、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南路 661 号二楼证券投资部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
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
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法人股东股票账
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
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
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
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 2017 年 11 月 9 日 19:00 前送达公司证券投
资部。来信请寄: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南路 661 号二楼证券投资部,
邮编:830026(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
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
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智、宋方方
    联系电话:0991-3736150
    传     真:0991-3736150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南楼 661 号二楼证券投资部
    邮      编:830026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一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七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159
      2、投票简称:新研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编码                      股东大会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总议案                        所有议案
  议案 1       《关于续聘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00
  议案 2     《关于为控股孙公司建设项目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2.00
    注: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增加一个“总议
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 100;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需审议的
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
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
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
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2)填报表决意见
      ①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②在“议案编码”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议案 1,议案应
以相应的委托价格申报。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
表弃权,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2 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11 月 1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9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10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
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
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身份证号码/企业营
 姓名或名称
                                  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    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    注
附件三: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
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
件。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表决事项                                 表决票数
《关于续聘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为控股孙公司建设项目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1、在议案对应的表决结果栏用“√”选择,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多选、不选或
使用其它文字及符号的视同弃权。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本表复印有效。
  委托人(自然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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