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振东制药”或“公司”)于2019年3月1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19-010),公司控股股东山西振东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振东集团”)计划减持期间内拟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6%的股份,即61,983,279股(其中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振东集团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振东集团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振东集团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振东集团实际减持0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0.00%)。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振东集团 | 合计持有股份 | 434,941,926 | 42.10 | 434,941,926 | 42.1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20,078,448 | 30.98 | 320,078,448 | 30.98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14,863,478 | 11.12 | 114,863,478 | 11.12 |
二、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自身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交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况。
3、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振东集团切实履行其承诺事项,不存在违背相关承诺的行为。
5、截至本公告日,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减持,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振东集团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三、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