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神雾环保:关于变更股份锁定承诺事项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1-15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股份锁定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雾环保”或“公司”)实际控制
人、董事长吴道洪,董事高章俊,董事张奕平,董事及总经理刘骏,董事及董事
会秘书卢邦杰,监事会主席杨晓红,副总经理谢民,副总经理丁力,财务总监刘
银玲及公司大股东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雾集团”)部分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承诺人”或“增持人员”)共同设立苏州武康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武康投资”),并于2017年6月5日通过武康
投资在二级市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神雾环保股份总数11,266,158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1154%,增持金额合计3.455亿元,增持均价为30.667元/
股。同时,上述承诺人就上述增持行为作出如下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
后一年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
感期买卖股票、短线交易等违规行为”(以下简称“股份锁定承诺”)(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关
于公司及控股股东部分董监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7年11月8日,公司收到上述承诺人出具的《变更股份承诺申请函》,承诺
人向公司申请变更股份锁定承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
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的要求,公司就上述承诺变更事项公告如下:
    一、 原承诺内容
    增持人员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一年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票、短线交易等违规行为。
    二、承诺履行情况
    承诺人自2017年6月5日通过武康投资在二级市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
计增持神雾环保股份总数11,266,158股至今,所持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承诺事
项正在履行中。
    三、申请变更承诺的原因
    鉴于公司目前正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重组方案部分安排可能涉及前述股
份锁定承诺。为推进本次重组进程,维护上市公司利益,全体承诺人申请变更股
份锁定承诺。
    四、变更后的承诺
    全体增持人员申请变更股份锁定承诺如下:“针对本次通过苏州武康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增持的神雾环保股份,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一年内不减
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票、
短线交易等违规行为。”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于2017年11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锁定承诺的议案》,关联
董事吴道洪、高章俊、张奕平、刘骏、卢邦杰回避表决。
    董事会认为:
    本次增持系增持人员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和投资价值的信心,同时为了积极
维护中小股东利益,以此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及资本市场的稳定;增
持人员针对本次增持行为自愿作出股份锁定承诺,而不属于法律法规要求承诺人
作出的承诺。
    为完善本次重组方案,推进重组进程,维护上市公司利益,董事会同意承诺
人变更股份锁定承诺的申请,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
联股东神雾集团及武康投资将回避表决。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变更承诺事项已获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还将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承诺人变更股份锁定承诺有利于促进与推动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
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变更承诺事项。
    七、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于2017年11月1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变更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锁定承诺的议案》(本次承
诺变更事项涉及的关联监事杨晓红需要回避表决)。监事会认为:本次承诺人变
更股份锁定承诺,有利于促进与推动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有利于维护上
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承诺人变更股份锁定承诺的申请。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变更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锁定承诺的独立
意见;
    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14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