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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居宝:2018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其他专项审计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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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文号:信会师报字[2019]第ZC10317号委托?单位: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审验单位名称: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审单位所在地:广州

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报告?类型:专项审计报告?日期:2019年4月24日报备?时间:2019年4月23日 11:11:28签名注册会计师:吴震

? 周丽婉?

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务所电话:020-38010065传????真:

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9号耀中广场B座11楼电子?邮件:289478384@qq.com事务所网址:

如对上述报备资料,有疑问的。请与广州注册会计师协会业务监管部联系。防伪查询电话号码:38922350 转371 转373防伪 查询 网址:http://www.gzicpa.org.cn 或 http://www.gdicpa.org.cn/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其他专

项审计报告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会师报字[2019]第ZC10317号 鉴证报告 第1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9]第ZC10317号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居宝公司”) 2018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安居宝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6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向注册会计师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资料。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6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专项报告第1页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28号文《关于核准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8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49.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882,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0,633,444.7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1,366,555.2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2010年羊验字第20369号《验资报告》验证。以前年度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806,938,419.72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结余127,202,714.90元。2018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29,999,334.53元,其中募投项目支出0.00元,补充流动资金支出129,999,334.53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结余0.00元。

(二)2018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

项目募集资金发生额(万元)

截至

12

日募集资金余额

12,720.27

减:超募资金支出(注

12,999.93

减:募投项目支出0.00减:手续费支出0.00加:专户利息收入279.66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0.00

注1:2018年4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的全部超募资金及相关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本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报告等作出了具体规定。该制

专项报告第2页

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2011年1月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大道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新城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于2012年11月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开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2012年1月公司子公司广东安居宝智能控制系统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大道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2年8月公司子公司广东安居宝光电传输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于2013 年4 月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2013年4月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大道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2013 年4 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奥迪安监控技术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3年7月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海心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3年8月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新塘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注销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大道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新城支行募集资金账户;2013年8月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2013年11月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4 年1 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安居宝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4 年2 月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安居宝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开户银行中国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5年8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安居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完工并将结余募集资金转超募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结余的募集资金及利息转入超募资金管理和使用,待定期存款到期后,公司募投项目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将予以注销,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予以终止。 截止至2015年9月1日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心支行(以下简称“专户银行”)两个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零, 公司办理了账户注销

专项报告第3页

手续。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述专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随之终止。

2015年9月公司及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新塘支行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5年9月子公司广东安居宝智能控制系统有限公司及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黄埔大道支行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5年9月子公司广东安居宝光电传输科技有限公司及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5年9月子公司广东安居宝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安居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体育西支行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5年9月子公司香港安居宝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奥迪安监控技术有限公司分别与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城支行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2017年 6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存放专户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新塘支行存放专户变更为广州银行昌岗路支行,并注销原广州新塘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本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述专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随之终止。

2017年6月13日本公司与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岗路支行完成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工作。

本公司及子公司已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账号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岗路支行800162841823388 0.00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岗路支行8001628418209880.00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820101547400063800.00

金额合计

0.00

注:(1)2018年6月14日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余额转入本公司银行存款一般户,对应三个募集账户均已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本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述专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随之终止。

专项报告第4页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8年度未发生对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

募投项目”

)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营销与服务体系扩建项目”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掌握和积累产品研发的关键技术,培养高级技术和研发管理人才,有效加快公司新产品的开发速度、提高公司研发效率、保持不断创新的优势,对于公司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实现业务发展目标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营销与服务体系扩建项目” 有助于减缓公司经营的压力,增强公司售后服务能力,增强公司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提升公司的品牌形象和行业知名度,带动公司业绩的快速增长。

(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2018年度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

三)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2018年度未发生对募投项目前期投入资金进行置换的情况。

(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2018年度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的情况。

(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4 年12 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完工并将结余募集资金转超募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结余募集资金5,410.58万元及相关利息转超募资金。

(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831,366,555.25 元,其中超额募集资金为616,350,855.25 元。2011 年度共使用超募资金57,350,000.00 元,2012 年度使用超募资金110,000,000.00 元,2013年度使用超募资金106,032,368.63元,2014年度使用超募资金12,600,000.00元,2015年度使用超募资金272,730,805.31元。已经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经

专项报告第5页

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持续监督机构核查同意后予以披露,截至2015年12 月31 日超募资金余额为57,637,681.31元。

2015年10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5年11月13日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5,579.41万元及超募资金账户部分结转利息2,420.59万元,合计18,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7,273.08万元款项于2015年12月划拨至本公司银行存款一般户。第二期投入金额6,000.00万元款项于2016年8月划拨至本公司银行存款一般户。第三期投入金额4,726.92万元款项于2016年11月划拨至本公司银行存款一般户。

2016年12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16年12月20日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变更超募资金用途暨以自有资金置换已投入部分超募资金并归还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拟变更广东安居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投资项目的超募资金用途,并以自有资金置换已投入使用的超募资金 104,711,892.03 元,尚未投入使用的超募资金97,980,034.21 元(含利息收入)将根据广东安居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发展的需要,后续将以自有资金陆续投入,广东安居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再作为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截止2016年12月20日,本公司已将上述超募资金合计 202,691,926.24 元(含利息)归还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监管。

2017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80,000,000.0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80,000,000.00元款项于2017年5月划拨至本公司银行存款一般户。

上述 2017 年度议案实际使用超募资金 180,000,000.0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使用超募资金645,982,368.63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余额为127,202,714.90元(含转入的结余募投项目资金及相关利息收入)。

2018年4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的全部超募资金及相关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29,999,334.53元于2018年6月已划拔至本公司银行存款一般户,对应三个募集资金账户均已销户。

上述2018年度议案实际使用超募资金129,999,334.53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使用超募资金775,981,703.16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余额为0.00元。

超募资金使用行为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除上述使用超募资金的情况外,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其他使用超募资金的情况。

(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专项报告第6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2018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8年度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4月24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附表1第1页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83,136.6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

总额

12,999.93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总额

93,693.77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

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1)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累计投入金

额(2)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本年度实现的

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金额 (3)=(2)/(1)

承诺投资项目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2,445.80 2,445.80 - 2,450.41 100.19% 2013/6/30 /

不适用(注1) 否2、营销与服务体系扩建项目 否 10,411.53 5,770.02 - 5,770.02 100%(注10) 2014/12/31 /

不适用(注2) 否3、扩产至122 万台数字化安防产品项目 否 8,644.24 7,875.17 - 7,875.17 100%(注11) 2014/12/31 106.26 否(注3) 否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1,501.57 16,090.99 - 16,095.60

/

超募资金投向

1、收购德居安香港所持有的德居安广州全部股

否 5,663.24 5,663.24 - 5,663.24 100%

223.13

是 否

2、向广东奥迪安监控技术有限公司增资并取得

其60%的控股权

否 1,800.00 1,800.00 - 1,800.00 100%

320.45

否(注4) 否

附表1第2页

3、投资设立全资子香港安居宝科技有限公司 否 3,068.00 3,068.00 - 200.00 6.52%

-262.75

否(注5) 否

4、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广东安居宝显示科技有

限公司

否 4,200.00 4,200.00 - 4,200.00 100%

-320.00

否(注6) 否5、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否 29,000.00 47,000.00 12,999.93 59,999.93 100%

6、归还银行贷款 否 2,000.00 2,000.00 - 2,000.00 100%

7、设立全资子公司广东安居宝光电传输科技有

限公司

否 3,000.00 3,000.00 - 3,000.00 100%

-67.25

否(注7) 否

8、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广东安居宝智能控制系统

有限公司

否 735.00 735.00 - 735.00 100%

-483.07

否(注8) 否9、投资设立广东安居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否 20,000.00

- -

/ 不适用(注9) 否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12,999.93 77,598.17

/

合计

12,999.93 93,693.77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

具体项目)

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承诺效益:根据公司2010年10月24日公告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掌握和

核心竞争力和实现业务发展目标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2、营销与服务体系扩建项目承诺效益:根据公司2010年10月24日公告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市场营销与服务网络建

设将为公司带来良好的效益,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减缓公司经营的压力(2)增强公司售后服务能力(3)增强公司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4)提升公司的品牌形象和行业知名度因此,预计市场营销

与服务体系扩建项目将产生良好的综合效益,带动公司业绩的快速增长。

3、扩产至122 万台数字化安防产品项目承诺效益:由于收入增速不及预期,实际销售增速比预计增速下降和成本上升的影响,2018年未达到预计效益。4、根据公司2013年3月15日公告的《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控股广东奥迪安监控技术有限公司可行性报告》,

增资控股广东奥迪安监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①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市场前景广阔②控股广东奥迪安监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③有利于降低经营风险,实现

积累产品研发的关键技术,培养高级技术和研发管理人才,有效加快公司新产品的开发速度、提高公司研发效率、保持不断创新的优势,对于公司提升资本的快速扩张④有利于提高资产的盈利能力。公司超募资金较多,如不把资金优势转化为经营优势,资金使用效率低,就会影响股东权益。将部分超

募资金增资控股奥迪安,可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从而提高整体资产的盈利能力。该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中未量化项目的经济效

益,因此,该项目的承诺效益与实际效益也无法进行量化比较。

附表1第3页

5。投资设立香港安居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承诺效益:根据公司2013年08月01日公告的《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

资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可行性分析报告》,如本项目按预期计划实施完成,未来5 年的业务预测为:第一年:实现销售收入150 万美元,净利润13 万美元;第二年:实现销售收入500 万美元,净利润60 万美元;第三年:实现销售收入1,000 万美元,净利润120 万美元;第四年:实现销售收入1,500万美元;净利润180 万美元;第五年:实现销售收入2,000 万美元;净利润240 万美元。因公司项目未结算影响 ,效益未达到预期。6、投资设立广东安居宝显示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承诺效益:根据公司2013年11月20日公告的《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广东安

居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可行性报告》,第一年收入14,113.25 万元,净利润1722.34 万元; 第二年收入26,115.38 万元,净利润3,187.05 万元; 第三年收入41,025.64 万元,净利润5,006.66 万元; 第四年收入51,300.85 万元,净利润6,260.62 万元; 第五年收入61,870.94 万元,净利润7,550.56 万元。因公司正处在投产前期阶段,产能未能得到充分发挥,未能达到预计效益。7、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广东安居宝光电传输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承诺效益:根据公司2012年04月18日公告的《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 可行性研

究报告》,第一年预计销售收入11,971.03万元,第二年销售收入16,759.44万元,第三年及以后年销售收入23,942.06万元,生产期内净利润总额1,741.94万元。因受市场推广因素影响 ,产能未能得到充分发挥,未能达到预计效益。8、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广东安居宝智能控制系统有限公司项目承诺效益:根据公司2011年10月25日公告的《关于设立合资公司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完成后,2012年销售收入2,500万元,2013年销售收入3,800万元,2014年后5,000万元,累计财务净现值6,415.00万元。公司正处于研发、推广新产品阶段,未能达到预计效益。9、为保障公司未来整体经营业务的可持续发展,降低房地产行业政策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实现公司发展战略,提升综合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公司确

效益,同时互联

网项目潜在的投资风险较高,为科学合理地使用超募资金,进一步发挥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故公司拟变更该投资项目的超募资金用途,并以自有资金置换已投入使用的超募资金,对尚未投入使用的超募资金,公司将根据该投资项

目的发展需要,后续将以自有资金陆续投入,本项目不再作为超募资金投资项目。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2018年度未发生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831,366,555.25 元,其中超额募集资金为616,350,855.25 元。2011 年度共使用超募资金57,350,000.00

元,2012 年度使用超募资金110,000,000.00 元,2013年度使用超募资金106,032,368.63元,2014年度使用超募资金12,600,000.00元,2015年度使用

超募资金272,730,805.31元。2016年将超募资金 202,691,926.24 元(含利息)归还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经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监

事会以及持续监督机构核查同意后予以披露,截至2016年12 月31 日超募资金余额为260,329,607.55元。2017年度使用超募资金 180,000,000.00元用

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后予以披露,截至2017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余额为127,202,714.90元。

附表1第4页

2018年4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

的全部超募资金及相关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29,999,334.53元于2018年6月已划拔至本公司银行存款一般户。上述2018年度议案实际使用超募资金129,999,334.53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使用超募资金775,981,703.16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余额为0.00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本公司2018年度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本公司2018年度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2018年度未发生对募投项目前期投入资金进行置换的情况。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2018年度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10、营销与服务体系扩建项目募集资金结余的原因

A、受房地产行业政策及房价的影响,公司放弃使用1,755.68万元用于营销网点办公场地购置的计划,同时营销网点办公场地装修的费用节约411.58

万元。

B、项目原计划的营运铺底资金主要用于营销网点存货的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结余720.30万元。C、在项目设备投入方面,展示中心设备投入结余989.09万元。D、项目营运费用实际投入比原计划少。D、项目营运费用实际投入比原计划少。11、扩产至122万台数字化安防产品项目中的建设单位管理费、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工程保险费、预备费等其它费用结余321.39万元;建筑

工程中的装修支出比原计划金额节约255.54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支出比原计划节约263.55万元 。该项目最终共结余金额769.07万元。

12、将结余募集资金转超募资金的计划

2014 年12 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完工并将结余募集资金转超募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结余募

集资金5,410.58万元及相关利息转超募资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本公司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附表2第1页

附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

诺项目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

本年度实际

投入金额

截至实际累计投

入金额

(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合计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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