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 100号)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含嵌入式软 件),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政策。 经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核准同意,公司退税所属期为2017年6月 至2017年11月的软件产品收入相关退税手续已办理完毕,并于近期收到上述软件 产品增值税退税款合计11,101,809.25元,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的63.08%。该部分退税所得将计入公司2017年度其他收益,并对 公司2017年的经营业绩产生重要影响。 特此公告。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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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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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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