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科融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6月20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6月19日(星期一)—2017年6月20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年6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6月19日15:00至
2017年6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 北京西直门外大街 18 号金茂大厦 C2 座 501 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议采取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毛凤丽女士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二)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4人,代表股份
210,089,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4739%
其中: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数210,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9.461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89,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26%。
2、公司见证律师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股东大会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关于选举廖良汉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10,070,001股,占参与表决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同意股份数70,001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9521%。
该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关于选举刘建国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10,012,001股,占参与表决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同意股份数12,001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641%。
该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谦彧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曲光杰、毛江萍
(三)结论性意见:徐州科融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股东的资格合法
有效,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徐州科融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