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华守夫先生的通知,获悉华守夫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股东名称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解除质押股数(股) | 质押起始日 | 解除质押日期 | 质权人 | 本次解除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华守夫 | 否 | 1,930,000 | 2017-08-16 | 2018-12-28 | 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6.85 |
300,000 | 2017-11-21 | 2018-12-28 | 1.06 | |||
300,000 | 2017-12-28 | 2018-12-28 | 1.06 | |||
400,000 | 2018-02-05 | 2018-12-28 | 1.42 | |||
200,000 | 2018-10-10 | 2018-12-28 | 0.71 | |||
400,000 | 2018-10-17 | 2018-12-28 | 1.42 | |||
合计 | -- | 3,530,000 | -- | 12.52 |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截止本公告日,华守夫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28,187,50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61%;累计质押股份12,970,000股,占其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6.01%,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58%。
二、股东资信情况说明
华守夫先生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如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华守夫先生将采取补充质押等方式应对平仓风险,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