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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雪制药:2016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公告日期:2017-05-18
中国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     51/F, A Tower, Victory Plaza,
                                                      103 号维多利广场             No.103,Tiyuxi Road,
                                                              A 座 51 楼                Tianhe District,
                                                          邮编:510620       Guangzhou510620, China
                                                          大成 Salans FMC SNR Denton McKenna Long
                                                                                        dentons.cn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编号:162362-010100-0416390-5 号
    致: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吕晖律师和赵思华律师出席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年度股东大会”),就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审查有关文件的过程中,公司向本所保证并承诺,其向本所提交的文件和
所作的说明是真实的,并已经提供出具本法律意见所必需的、真实的原始书面材
料、副本材料,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下列各项文件:
    1、《公司章程》;
    2、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3、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4、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5、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7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6、2016 年度股东大会到会登记记录、授权委托书等资料;
    7、2016 年度股东大会其他相关会议文件。
    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大成 Salans FMC SNR Denton McKenna Long
                                                                                dentons.cn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责
精神,核查和验证了公司提供的上述各项文件和有关事实,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一)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公告了《年度股东大会通
知》。公告载明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方式、会议议程、出席对象、出席
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及会议联系方式、有权出席 2016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股东的股
权登记日及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权利等其他事项。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
    1、根据《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司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已至少提
前 20 日以公告方式做出。通知内容包含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内容、出席对
象、登记办法等。上述通知的发出和内容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于 2017 年 5 月 18 日上午 10:00 在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城金峰
园路 2 号本部会议室如期召开,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内容与年度股东大
会通知一致。年度股东大会由董事长王永辉先生主持。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
平台,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
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17 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5 月 18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网络投票的时间和方式与公告内容一致。
    3、会议地点: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城金峰园路 2 号本部会议室
                                                 大成 Salans FMC SNR Denton McKenna Long
                                                                               dentons.cn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的合法有效性
    (一)出席 2016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
    根据出席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股东签名(及股东授权委托书),出席
2016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或代理人)共 1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73,205,05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1.3023%。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共计 11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72,838,64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股的 41.2469%;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统计并经公司核查确认,在网络投票时间
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7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66,41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554%。
    (二)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律师核查,出席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其他会议人员为公司现任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相关人员。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或列席 2016 年度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
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共 10 项,其中议案 5 为特别决议议案,其余议
案为普通决议议案。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
七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
票方式对列入 2016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中的议案进行了表决。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
表决结果如下:
                                               大成 Salans FMC SNR Denton McKenna Long
                                                                             dentons.cn
    1、审议《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73,048,5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27%;
反对 156,5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73%;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7,162,26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271%;反对 156,5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72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2、审议《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73,048,5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27%;
反对 156,5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73%;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7,162,26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271%;反对 156,5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72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3、审议《2016 年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73,048,5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27%;
反对 156,5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73%;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7,162,26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271%;反对 156,5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72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4、审议《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273,048,5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27%;
                                               大成 Salans FMC SNR Denton McKenna Long
                                                                             dentons.cn
反对 156,5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73%;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7,162,26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271%;反对 156,5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72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5、审议《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73,046,5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20%;
反对 158,5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8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7,160,26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198%;反对 158,5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8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需要经过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通过。
    6、审议《关于 2017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73,048,5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27%;
反对 156,5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73%;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7,162,26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271%;反对 156,5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72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7、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和办理银行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72,928,5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88%;
                                                大成 Salans FMC SNR Denton McKenna Long
                                                                              dentons.cn
反对 156,5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73%;弃权 120,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39%。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7,042,26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878%;反对 156,5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729%;弃权 12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4393%。
    8、审议《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72,926,5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81%;
反对 158,5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80%;弃权 120,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39%。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7,040,26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805%;反对 158,5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802%;弃权 12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4393%。
    9、审议《关于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
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73,048,5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27%;
反对 156,5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73%;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7,162,26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271%;反对 156,5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72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10、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73,048,5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27%;
反对 156,5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73%;弃权 0 股(其中,
                                               大成 Salans FMC SNR Denton McKenna Long
                                                                             dentons.cn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7,162,26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271%;反对 156,5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72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经过本所律师核查验证,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普通决议均以超过出席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 1/2 以上比例通过,特
别决议以超过出席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
2/3 以上比例通过。据此,本所律师认为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
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或列席 2016 年度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
有效。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和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及本所
经办律师书面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用于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本法律意见
书随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等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并依法对上述所出具
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责任。
                                              中国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14/F, 15/F(Unit 07-12)
                                                  6 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         , CTF Finance Centre,
                                                  14、15(07-12 单元)楼      No.6 Zhujiang East Road,
                                                            邮编:510623     Guangzhou 510626, China
                                                            大成 Salans FMC SNR Denton McKenna Long
                                                                                          dentons.cn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书签署页)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公章)
    负责人:                                  见证律师:
               卢跃峰                                             吕晖
                                              见证律师:
                                                                  赵思华
                                                         2017 年 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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