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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创业板问询函【2018】第 227 号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 1月 31日,你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申请停牌。2月 1日,你公司预计该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4月 26日,你公司召开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议案》,申请股票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 3个月,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 6个月。截至目前,你公司已停牌逾四个月,请你公司就以下问题进行核查并作出说明:
1、为完成本次收购,所有需取得境内外有权机构审批通过事项
的最新审批进展,预计完成时间;
2、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是否
已完成,若未完成,请披露未完成的具体内容,预计完成时间;
3、你公司 5月 29日发布《关于重新签署<联合投资协议>和<股
东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披露股东出资的前提条件:(1)
联合投资交易文件已妥善签署;(2)根据本协议的约定最终定稿的售
股协议已经妥善签署;(3)售股协议中约定的收购交易的交割前提条
件已经满足。请说明以上前提条件达成情况,以及预计全部达成时
间。
4、收购资金是否均已筹集完毕,预计实际出资时间,以及资金
跨境的安排进展;
5、下一步的工作计划、相关时间表以及预计复牌时间;
6、你公司就防止停牌时间过长所采取的相关措施;
7、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财务顾问就以上事项发表专项核查意见。请你公司于 2018年6月 1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18年 6月 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