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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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8
年4月10日(星期二)上午在广州市科学城科学大道中99号科汇金谷科汇三街3
号公司广州分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4日以专人递
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文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
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
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举手投票的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
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鉴于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4 日实施了 2017 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根据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2016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监事会同意公司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予以相应调整,回购
价格由 6.09 元/股调整为 5.76 元/股。《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