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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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
年9月22日(星期五)在公司广州分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于2017年9月15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
应到监事三人,实到三人,由公司监事王文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
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
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选举王文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
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王文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的议案》
经审核,全体监事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是为了
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日
常资金的正常周转,亦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已制定《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在确保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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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运转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
人民币的金融衍生品投资,上述投资额度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
以灵活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二日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附:监事会主席简历
王文女士:1966 年出生,中国香港居民,籍贯江苏省,毕业于华侨大学,理学学士学
位。伦敦工商协会高级会计职称,ACCA 证书阶段。2007 年 3 月至 2012 年 4 月任职于广州东
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审计总监、财务经理等职务;2012 年 6 月至 2017 年 2 月 27 日
任汤臣倍健财务总监;2017 年 2 月 28 日至今任公司顾问、股东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 王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王文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监事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