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董事汤晖先生、梁水生先生,高级管理人员陈宏先生、吴震瑜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
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汤臣倍健”或“公司”)于近日收到副
董事长梁水生先生,董事汤晖先生,高级管理人员陈宏先生、吴震瑜先生关于减
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4,03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68%,计划在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
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累计不超过 6070,000 股,即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0.4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持有公司 占公司总 持有有限售 持有无限售
序号 股东名称 公司任职
股份数量 股本比例 条件股份数量 条件股份数量
1 梁水生 副董事长 21,900,000 1.49% 16,425,000 5,475,000
2 汤晖 董事 9,276,000 0.63% 6,496,000 2,780,000
3 陈宏 高级管理人员 21,500,000 1.46% 16,125,000 5,375,000
4 吴震瑜 高级管理人员 1,360,000 0.09% 1,100,000 260,000
董事梁水生先生、汤晖先生,高级管理人员陈宏先生、吴震瑜先生在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时承诺:在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
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和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职半年后的三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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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持股份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使用安排。
2.减持股份来源:
(1)梁水生先生、汤晖先生、陈宏先生所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2)吴震瑜先生所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和
首次公开发行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5.减持数量和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 梁水生 2,000,000 0.1360%
2 汤晖 2,000,000 0.1360%
3 陈宏 2,000,000 0.1360%
4 吴震瑜 70,000 0.0048%
(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
进行相应处理)。
6.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确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1. 董事梁水生先生、汤晖先生,高级管理人员陈宏先生、吴震瑜先生本次
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董事梁水生先生、汤晖先生,高级管理人员陈宏先生、吴震瑜先生将根
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在减持期间内是否实施本股份减持计划,
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3.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更。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董事梁水生先生、汤晖先生,
高级管理人员陈宏先生、吴震瑜先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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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 董事梁水生先生、汤晖先生,高级管理人员陈宏先生、吴震瑜先生出具
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