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于 2018 年 6 月 11 日在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湖州街 168 号美好国际大厦 13 楼
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人,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 2018 年 6 月 6 日以专人、邮
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监事。监事会主席赵秀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
经与会的监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江苏金山环保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资产清偿江苏
金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尾款的议案》。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 年 6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