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8月12日,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姜润生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张荔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杨永祥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一致。
上述人员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13日在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9-084)。
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姜润生先生和张荔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本次聘任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就聘任总裁和董事会秘书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