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股东李云春先生
函告,获悉李云春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李云春先生曾于 2015 年 9 月 15 日将其所持有的 584 万股公司股票质押给中
国进出口银行,质押期限自 2015 年 9 月 15 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17 日在证监会指定的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 2015-115 号公告)。
李云春先生与中国进出口银行于 2017 年 2 月 17 日办理了 1,752 万股公司股
票(含除权后派送的 1,168 万股)的质押解除手续。李云春先生本次解除质押的
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14%,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14.41%。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云春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 12,157.7413 万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7.91%。李云春先生共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10,328.4393 万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6.72%,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84.95%。
三、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