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信维通信:关于终止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1号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6-06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 1 号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5 日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集合
资金信托 1 号的议案》,决定终止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中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
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概况及进展
    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2017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 年第二期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题。根据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拟设立两个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并委托信托公
司成立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 号及 2 号(具体名称以最终生效的合同为
准)进行管理,其中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 号及 2 号的规模上限分别为
260,000.00 万元(含)和 70,000.00 万元(含),合计资金总额上限为 330,000.00
万元,其中员工自筹资金不超过 165,000.00 万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0 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要求,公司
已分别于 2018 年 1 月 31 日、2 月 23 日、3 月 6 日、3 月 15 日、4 月 18 日及 5 月
3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告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
关进展情况(公告编号:2018-004、2018-008、2018-010 、2018-011、2018-017
及 2018-02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中资金规模为 7 亿元的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 2 号(即云信-锐意 2017-1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已于 2018 年 3
月 14 日完成股票购买,具体详情可见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云信-锐意 2017-1 号证券投资集合
资金信托计划购买完成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中资金规模上限为 26 亿元的集合
资金信托计划 1 号未正式成立,并于 2018 年 6 月 5 日终止。
    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 1 号终止的原因
    2017 年 12 月 21 日,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相关议案后,公司一直积极与多家银行、信托管理机构沟通,同时推进集合资
金信托计划 1 号和 2 号的实施工作,力争尽快完成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
在 3 月 14 日完成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 号全部股票的购买后,公司继续推进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 1 号的各方沟通工作,但是鉴于近期金融监管政策的变化、资管新规及资
金成本上升的影响,经多次与各方深入沟通和交流,同时反复征求本次员工持股计
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 号拟参与人的意见后,最终确认无法在 2018 年 6 月 21 日实
施到期日前完成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 号的操作,因此决定终止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
划集合资金信托 1 号。
    三、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终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 1 号,是综合考虑目前监管政策、
市场环境以及拟参与人的实际情况后,经审慎研究作出的决定;
    2、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
忘录第 20 号:员工持股计划》及公司《2017 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
关规定;
    3、公司终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 1 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我们同意公司终止第二期员
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 1 号。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1、公司终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 1 号,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
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
备忘录第 20 号:员工持股计划》及公司《2017 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
相关规定;
    2、公司审议终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 1 号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
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综合考虑目前监管政策、市场环境以及员工实际情况等因素,监事会同意公
司终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 1 号。
    四、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 1 号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 1 号,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
规划等方面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未来不排除将根据监管政策和环境的变化、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员工意愿,选择
合适的方式,继续践行公司合伙人文化的理念,持续完善长效的激励机制,实现公
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一致,共同分享公司快速发展的经营成果。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六月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