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问询函〔2019〕第 179 号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你公司于2019年5月28日对我部年报问询函的回复,我部关注到以下情况:
1. 2018年你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64,448万元,理财产品余额30,540万元,有息负债余额135,184万元。前次回函显示,由于四季度货款集中回收、为来年一季度冬储做准备、依据采购计划确定预算,保持一定的资金持有规模,故公司期末账面存在大量资金和一定筹资额。但是,你公司2019年一季度货币资金余额不减反增,与上述陈述存在一定差异。请你补充说明一季度货币资金余额不减反增的原因,2018年年末货币资金与理财产品余额、有息负债余额同时较高的合理性,年底存贷双高特征与你公司历年数据、同行业公司情况是否存在差异,存贷双高的合理性,理财产品的底层资产情况,是否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或挪用的情形。请审计机构发表明确意见,并请说明对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货币资金与理财产品真实性、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或挪用情形的核查程序,是否获取了充分的审计证据并得出恰当的审计结论。
2. 你公司于2016年12月收购佳施爱能吉(江阴)塑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再生资源”),因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净资产大于投资
成本形成收益4,862万元,计入2017年营业外收入,占当年净利润的比例为130%。你公司又于2018年转让再生资源100%股权,处置损益为-2,009万元。请你补充说明收购时再生资源公允价值的确认依据及合理性,因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净资产大于投资成本形成收益的确认依据,是否存在利润调节行为。请审计机构发表明确意见,并请说明是否获取了充分的审计证据并得出恰当的审计结论。
3. 你公司2018年收取湖南长浏高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浏高速”)货款逾期利息477万元,费率17.4%,款项已到账。请你公司补充说明对长浏高速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若货款本金尚未到账的,本金和利息是否合理区分,长浏高速与你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货款逾期利息收入确认是否合理。请审计机构发表明确意见。
4. 请你补充说明2018年融资租赁、BT项目收入情况及确认依据,你公司与融资租赁、BT项目交易对方及关联方是否发生其他交易行为及其他交易的情况。请审计机构发表明确意见。
5. 前次回函显示,2017年黄山安达尔、政安商贸、欧克莱向公司购买货物过程中,由于公司在各公司未取得融资银行徽商银行《提货通知单》的情况下继续发货,导致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1,479万元。请你补充说明在客户违反协议未取得融资银行《提货通知单》前提下你公司发货的原因,《厂商银行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约定发货前要先取得融资银行《提货通知单》的目的,违约责任的认定依据,违约金的确认依据,违约损失确认在2018 年而非2017年的合理
性,是否存在利润调节行为。请审计机构发表明确意见。
6. 前次回函显示,你公司2019年一季报列示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系沥青期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达2528万元,占一季度净利润的比例为771%。请你补充说明衍生品投资情况及风险管控措施,测试并说明衍生品投资风险敞口,衍生品投资规模与日常业务需求的匹配性。请审计机构发表明确意见。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6月1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19年6月11日